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發展“星創天地”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湖北省星創天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星創天地建設與管理,優化我市農村創新創業環境。現將2023年度鄂州市星創天地申報備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申報備案的市級星創天地,原則上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運營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鄂州市內注冊滿一年并開展業務,具備一定運營管理和專業服務能力。
(三)具有涉農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新型研發機構等技術依托單位不少于1家。
(四)利用“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線上平臺),可通過線上交易、交流、宣傳、協作等,促進農村創業的便利化和信息化;具有創新創業示范場地、種植養殖試驗示范基地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線下平臺),免費或低成本供創業者使用,其中辦公及公共服務場地(自有或租賃,其中租賃期不少于5年)總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創業工位不少于10個,可供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使用的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75%。
(五)具有3人以上的創業導師隊伍和5人以上的創業服務團隊,能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與培訓,解決涉及技術、金融、管理、法律、財務、市場營銷、知識產權等方面實際問題。
(六)具有一定數量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年協議入駐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不少于3家。
(七)定期開展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及科學普及活動,活動包括網絡授課、田間示范、技術輔導,種植養殖合作交流、新品種推廣、商業渠道組織等。
已獲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時間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
三、申報要求、程序
1. 申報單位填寫《運營機構誠信承諾書》(附件1)、《2023年度鄂州市星創天地申報書》(附件2),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 各區級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地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申報書的審核單位處加蓋公章),匯總后填寫《2023年鄂州市星創天地備案推薦匯總表》(附件3)。
3.申報材料統一A4紙膠印成冊,一式三份提交至市科技局社會發展與農村科技科。
市科技局通過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確定最終星創天地備案名單。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周敏 熊家順
聯系電話:027-60896571
鄂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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