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張家港市現代農業財政扶持辦法(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張農發[2021]2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統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對當年在國家(農業部)、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農業系統(不含協會)組織開展的各類農業行業評定活動中獲得認定或命名的,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和2萬元;通過復評認定或命名的,減半獎勵。對新認定的張家港市級示范家庭農場、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次性獎勵0.2萬元。同一主體申請經營主體評定獎勵不超過3項。現對現代農業財政扶持資金“經營主體評定獎勵”(第四批)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間,可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反映項目不符合獎補條件等方面的問題,反映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示時間: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聯系電話: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0512-58227382
附件:2022年現代農業財政扶持資金“經營主體評定獎勵”明細表(第四批)
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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