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發改高技〔2019〕43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浙江大學、省農科院、清華長三角研究院:
根據《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經各市發展改革委和省級有關部門推薦、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等環節,現同意貝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單位創建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具體名單見附件。
各市發展改革委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監督管理,督促各依托單位按照建設方案加快推進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省產業技術進步和核心競爭能力提高,工程中心建設進展情況及時報我委。
附件:2019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名單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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