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科技創新,加快基礎研究及應用基礎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宜昌市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應當是研發活動在宜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
二、支持領域
綠色化工、生物醫藥、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清潔能源等。
三、申報條件
申報市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依托單位應具有開展基礎研究及應用基礎研究的能力。
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的,其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申報主體為農業企業的,其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4000萬元以上;兩類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均需達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的要求,依托單位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優先支持。(即: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該比例不低于4%,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該比例不低于3%。)
申報主體為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的,其上年度研發投入達500萬元以上。
2.實驗室近三年獲得專利授權5項以上,其中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牽頭、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1項以上;或上年度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數達到3項以上。
3.實驗室運行3年以上,并且定位清晰,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具有較好的學術研究基礎,能引領同類學科發展。
4.實驗室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場地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有清晰邊界;科研儀器總價值(原值)在500萬元以上;能作為研究平臺對外開放使用。
5.實驗室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專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四、申報受理程序
1.單位申報。實驗室所在單位即實驗室依托單位,依托單位填寫《宜昌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見附件1),蓋章后將紙質材料(A4紙,一式一份,雙面打印)及電子文檔(蓋章掃描版)報送至所在縣市區科技(和經信)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中省在宜和市直單位可直接報送至市科技局。
2.基層推薦。各縣市區科技(和經信)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對申報單位和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加蓋公章后,與《宜昌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一同報送至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把關,不符合申報條件主體的一律不予推薦。
3.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科技局社會發展科技科 孟雅娟、鄒靜
聯系電話:0717-6733108
附件:1.宜昌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格式)
2.宜昌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匯總表
宜昌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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