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廈委發〔2017〕16號)、《〈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辦理事項補充說明通知》(廈委組〔2018〕151號)等文件精神,我局已于6月16日發布《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受理申報2023年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的通知》。按照《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廈委組〔2020〕71號),現對“領軍型創業人才在所創辦企業中的占股”條款作補充說明,具體如下:
在申報上一年度末,領軍型創業人才在所創辦企業中的占股,應符合入選“雙百計劃”要求持有的股份占比,即2020年以前評選的不得低于20%,2020年及之后評選的不得低于30%(獲得中基協備案的投資機構融資500萬元以上的,人才占股比例不得低于20%)。
本補充說明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
相關鏈接: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受理申報2023年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的通知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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