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長春市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券政策引導作用,進一步優化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科技創新活動,2023年,市科技局發放并推行使用“科技創新活動券”(以下簡稱活動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來源與用途
活動券是由年度財政科技資金預算安排,用于鼓勵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政策工具。
二、支持范圍與額度
(一)發放對象
長春市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場所,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
(二)支持舉辦的活動形式
2023年面向社會舉辦的論壇、路演、對接會、推介會、科技成果展、創新創業大賽等科技創新活動,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環境,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三)支持額度
根據活動對我市科技創新的促進作用及社會效益、主辦單位層級、活動規模、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合理性等方面綜合評分考量,分檔給予500元——5萬元不等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三、活動券申領時間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領與兌付流程
活動券采取預先申領、事后兌付的方式推行。申領成功但未按時開展活動的即失效。活動延期,須重新申領活動券。
(一)申領
1.注冊。登錄長春科創一網通云服務平臺進行注冊(http://www.cckct.com/);
2.申請。每場活動須在活動舉辦日之前申領活動券(建議提前2個工作日給推薦和初審預留時間),通過長春科創一網通云服務平臺填報活動券申領表→下載活動申領表,蓋章后上傳至云平臺→開展活動自評→根據自評結果申領相應金額活動券。申報材料包括:
(1)法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系統自動提取);
(2)《活動券申領表》(須蓋公章)。
3.推薦。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申領單位進行線上推薦;
4.審核。市科技局負責線上審核,審核通過即為申領成功。
(二)兌付
申報單位須于活動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登錄長春科創一網通云服務平臺申請兌付活動券,市科技局定期組織專家評審兌付。活動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未兌付的,活動券失效。
1.線上申報。申報兌付內容需與申領活動券時填報的活動內容一致,主要包括:
(1)法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系統直接導入);
(2)《活動券申領表》(系統直接導入);
(3)《活動券兌付表》(須蓋公章);
(4)活動通知、實際參加人員簽到表以及活動支出明細、支付憑證,如合同、發票、轉賬證明等(須蓋公章);
(5)能反應活動全貌的現場視頻、照片、各媒體宣傳截圖;
(6)單位誠信承諾書(須蓋公章);
(7)其他證明材料。
2.線上初審。市科技局負責線上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3.材料報送。初審通過后,申報單位打印紙件申報材料及其他證明材料,一式3份蓋公章(帶水印、蓋騎縫章),報送至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3333號長春科技大市場。
4.項目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兌付額度。兌付額度依據專家打分結果和專家認定的活動實際支出金額綜合評定,兌付額度不超過活動實際支出金額。
5.結果公示。專家評審結果經市科技局黨組會審議通過后,在長春市科技局官網、科創一網通云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6.資金兌付。公示結果無異議后,進行資金兌付。
五、有關要求
1.同一活動只能由一家主辦或承辦單位申報科技創新活動券。
2.申領單位須真實、準確填報信息、提交材料,對于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將其列入科研嚴重失信行為和相關領域信用“黑名單”,追回有關財政性資金。構成違法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3.各類科技創新活動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
4.本通知正式印發后的活動可申領。
六、咨詢與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0431-88777272、13664320122
業務咨詢電話:0431-88777263
紙件材料受理地址及電話: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3333號長春科技大市場,81803892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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