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昆政辦發〔2022〕124號)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對現行有效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評估,決定下列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施行,現予公告:
1.關于印發《昆山市農業投入品管理意見(試行)》的通知(昆農規〔2015〕1號),有效期至2025年9月4日;
2.關于印發昆山市市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管理意見的通知(昆農規〔2016〕1號),有效期至2028年9月4日;
3.關于印發昆山市種養殖三新工程項目以獎代補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農規〔2018〕2號),有效期至2028年9月4日;
4.關于印發《昆山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試行)》的通知(昆農規〔2021〕1號),有效期至2025年9月4日;
5.關于印發《關于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程序的意見》的通知(昆農規〔2021〕2號),有效期至2028年9月4日。
昆山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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