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激發創新活力,根據《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資金管理辦法(修訂)》(青科發高新〔2022〕69號)規定,組織開展2023年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須具有一定技術創新和市場前景,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實施主體須為青海省境內依法注冊創辦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股東中須有畢業未超過10年的省內外高校畢業生或省內高校在讀3年以上大學生,其占股比例不低于10%;
3.企業注冊時間不超過10年,營業收入不少于10萬元且不超過1億元;
4.項目符合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四地”建設要求,具有一定技術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
5.項目實施核心成員不少于3人;
6.企業經營誠實、社會信譽良好,財務管理規范,內控制度健全、聘有專兼職會計人員;企業法人、股東及主要負責人員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7.屬于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評選出的優秀項目之一。
(二)孵化服務機構須具備一定的服務能力或具有專業輔導能力,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積極組織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活動;
2.為參加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企業和團隊提供技術創新、檢驗檢測、知識產權、財務、法律、金融等專業服務,并取得較好的服務成效。
二、支持方式和額度
1.以無償資助方式對優秀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支持。項目資助額度根據綜合評價結果確定,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20萬元,資助企業數量不超過20家,資助資金專項用于項目實施相關的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等費用。
2.以獎補方式對孵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給予支持。獎補額度根據綜合評價結果確定,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補數量不超過20家。當年獲得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獎勵的不予重復支持。
三、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資金申請書》和相關佐證資料,由引導資金管理辦公室審核后現場調研,將綜合評價結果報省科技廳審批后確定資助(獎補)名單和金額。
四、資料報送及要求
1.各相關單位須填報對應的“青海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資金申請書”(附件1、附件2),填報數據務必完整、真實、有效,并嚴格對照要求提供相應佐證資料。
2.申報材料按照“申請書”及相關附件的先后順序,打印并膠裝成冊,書脊處須印明:2023年引導資金申報材料-單位名稱。
3.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23年12月8日18:00前報送至青海省創業發展孵化器有限公司,電子版材料打包壓縮后發送至qhcxc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景叢鳳 0971-6155180
劉 虹 0971-6156898
高亞鋒 0971-8244566
材料報送地址:西寧市城東區金橋路36號青海科技創新中心10樓10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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