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開發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市科技創新工作決策部署,根據《馬鞍山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暫行)》(馬科〔2020〕45號)和《關于組織征集2023年市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類項目技術需求的通知》(馬科〔2023〕38號)要求,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項目單位申報的技術需求進行了評審,擇優形成2023年馬鞍山市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類項目榜單,現將榜單任務及揭榜的相關要求予以發布。
一、榜單任務
突出創新驅動引領產業能級提升,聚焦全市1+3+N產業集群,經需求征集、專家評審等環節,現公開發布2023年馬鞍山市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類項目榜單2項,誠邀優勢團隊踴躍揭榜(榜單見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單位為市內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具有解決榜單項目技術需求的科研基礎條件、科研隊伍、研發實力、組織能力。提出的技術方案可行性高、經濟性好。鼓勵產學研合作、組團揭榜攻關。
2.揭榜單位需針對榜單項目所有技術需求提出解決辦法及相應的預期指標,預期指標須覆蓋榜單所有考核指標且不低于考核指標,可高于考核指標,并可在榜單任務之外提出其他關鍵技術及產業化指標。
3.揭榜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誠信狀況良好,并就信用情況作出書面承諾,沒有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從發布項目榜單通知之日起算。
5.揭榜單位與項目技術需求單位無關聯關系,且雙方尚未對榜單攻關內容開展研發。
6.揭榜單位與項目技術需求單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浮夸自身實力與技術水平。
三、支持方式
依據《關于印發以制造業為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1+N+X”政策體系的通知》(黨辦〔2022〕5號)“促進制造業三年倍增若干政策”的規定,成功揭榜并立項的項目,給予發榜方最高60萬元/項資金支持。市財政資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發榜方支付給揭榜單位的資金總額以及申報市支持資金額度。支持資金由市財政與縣區、開發園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四、申報流程
1.張榜公布。通過市科技局門戶網站發布榜單,引導企業、高校院所勇于揭榜。揭榜單位結合自身技術優勢,選擇榜單項目,并于2024年1月25日前將揭榜單位基本信息表(見附件2)報至市科技局。
2.對接揭榜。市科技局于2024年2月1日前通知項目技術需求單位與揭榜單位對接,結合自身需求,細化合作內容,共同研究項目攻關的可行性方案,選擇擬合作的揭榜方。
3.材料報送。項目技術需求單位與揭榜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明確雙方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經費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事項,編寫《馬鞍山市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類項目申報書》(附件3),開展申報,于2024年3月13日前將項目申報書等相關材料提交到項目技術需求單位所在轄區的科技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單位)。
4.審核推薦。各縣區、開發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對發榜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分別在“信用中國”、“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核查揭榜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的信用情況,并正式行文推薦,于2024年3月20日前將推薦函、項目申報書等相關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資源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5.方案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技術需求解決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研究內容,預期目標;揭榜方的科研能力,科研條件;項目解決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先進性,以及發榜單位具備的實施條件、配套資金保障、合作實施機制等方面。
五、申報材料
1.《馬鞍山市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類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5份。
2.揭榜單位近3年獲得的榜單項目技術領域重要獎項、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得的專利、發表的重要論文及其他重要業績(成果)等相關科研實力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科研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3.揭榜單位與項目技術需求單位簽訂的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多個單位聯合揭榜的,需附聯合揭榜協議書,明確牽頭揭榜單位及各方任務分工和權益分配等(加蓋所有參與單位公章)。
4.項目技術需求單位需要提供企業創新能力和成果、上一年度研發投入證明、項目實施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統一制式項目科研誠信和廉政承諾書。
馬鞍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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