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工業強市不斷開創新局面,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進產業優化升級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年度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安全環保技術改造項目年度投資300萬元以上),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在市企業“爭星創優”活動中,被認定為三星、四星、五星和突出貢獻獎的企業,分別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6%、7%、8%和9%給予獎勵。屬于“5+2”新興產業和23條重點產業鏈的項目,獎勵額度在以上獎勵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支持新招引產業項目。對“5+2”新興產業及23條重點產業鏈新招引產業項目,由各地結合招商引資政策兌現獎勵。
(三)支持工業新增長點培育。對列入年度重點工業新增長點培育計劃的制造業企業,按年度新增實時開票銷售達到10億元、5億元、3億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四)支持領軍企業培育。對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
(中企聯發布)的工業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選“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發布)和首次獲得“中國工業大獎”(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發布)的工業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度實時開票銷售首次達到500億元、400億元、3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對首次被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規上企業培育。對首次新增入庫的規上工業企業、數字經濟企業,每家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設立總部。鼓勵國內優質上市企業、大企業集團、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等在鹽城設立綜合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銷售、供應鏈、研發職能型總部,綜合貢獻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八)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支持企業與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央企、上市公司戰略重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且并購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對兼并重組后的企業按實際出資額的4%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鼓勵市內企業兼并重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且并購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對兼并重組后的企業按實際出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增強企業創新能力
(九)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獲得省級首臺(套)關鍵部件認定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省批復建設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支持企業核心技術攻關。對承擔國家、省產業基礎再造、重大技術裝備攻關等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一)支持企業推廣應用新產品。開展“鹽創新品”系列活動,發布《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支持生產企業對產品首張訂單進行投保,市財政按投保年度實際支付保費的80%進行補貼。支持企業采購創新產品打造應用場景,對列入優秀示范應用場景的項目按照評價結果,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十二)支持產業鏈配套協作。支持提高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能力,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開展配套協作,更好發揮鏈主企業產業鏈集成作用,引導中小企業積極為鏈主企業配套,有力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根據采購額情況,給予采購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三、促進數實深度融合
(十三)支持企業“智改數轉網聯”。對年度智能化設備及工業軟件等有效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智改數轉網聯”項目,按照項目年度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十四)支持標桿企業培育。對建成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省級“智改數轉網聯”領軍服務商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建成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示范智能車間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全球“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五)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支持標識解析二級節點項目,對首次申報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且近2年累計標識解析量達到1億、接入企業數達到300家的二級節點建設單位,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被評為省五星上云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工信部5G工廠名錄的項目,每個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5G工廠的項目,每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組織重點企業參與工業互聯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對首次認定為三級且完成安全能力符合性評測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六)支持數字產業企業能級提升。對首次獲評省級大數據、區塊鏈應用示范的項目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選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軟件優秀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推廣名單的按每個產品或方案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累計最高30萬元。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當年凈增開票銷售1000萬元以上,按照實際增長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
四、推動綠色集約發展
(十七)支持節能改造項目。對制造業企業依托原有生產裝置,年度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節能量300噸以上標煤、500噸以上標煤、1000噸以上標煤,分別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10%、11%、1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納入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八)支持碳減排項目。對制造業企業依托原有生產裝置,年度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且減排量達1000噸二氧化碳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九)支持綠色制造示范。對首次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被省工信廳認定為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打造良好發展生態
(二十)支持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對首次獲得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表彰的公共服務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二十一)支持服務型制造。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信部、省工信廳舉辦的工業設計大賽最高獎項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二)支持承辦重大展會、重大活動。在鹽城市區舉辦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全國性峰會、博覽會、展覽會、行業發展等活動,按照國家級活動費用總金額的30%,由市級財政給予承辦單位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市財政資金包干的不享受)。支持企業參加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的重要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60%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十三)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對創成國家、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園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上述認定類獎勵政策實行“免申即享”。
除另有規定外,財政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支持范圍為鹽城市區(含大豐區、鹽都區、亭湖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和項目。市財政局會同市工信局聯合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各縣(市)參照本政策意見,結合地方實際按照不低于本政策標準制定有關政策措施。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關于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鹽政發〔2021〕9號)于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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