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辦公廳《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財辦建〔2024〕2號),省工信廳、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關于轉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贛工信辦裝備函〔2024〕6號)文件精神,我市收到江西宜春客車廠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經市工信局、財政局、科技局、發改委聯合審核,共有556輛新能源汽車符合申報要求,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合計7660.5814萬元,其中:
2017年度:105輛新能源車,擬申請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599.4976萬元。
2018年度:315輛新能源車,擬申請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4436.7278萬元。
2019年度:77輛新能源車,擬申請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093.356萬元。
2020年度:59輛新能源車,擬申請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31萬元。
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及時與市工信局聯系,聯系電話:0795-3229284(業務咨詢)、3198289(機關紀委)。
附件1: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
附件2: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
附件3: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
附件4: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
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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