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桂工信規范〔2023〕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 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業〔2024〕163號),為做好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桂林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上統稱合規經營);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實施細則》中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二、工作要求
(一)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進行線上申報,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錄清單整理,所有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做成PDF上傳)。
企業在通過培育平臺進行線上申報,同時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匯總表(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線上系統導出下載)、佐證材料清單(附件2)所列材料,添加目錄、封面(附件5)按上述順序由企業匯編膠裝成冊并加蓋騎縫章(一式兩份)向所在轄區工信局申報,同時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匯總表(附件1)電子版報所在轄區工信局匯總。
(二)各縣(市、區)工信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查詢企業合規經營情況。市工信局對各縣(市、區)工信局匯總上報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工信局公告認定為桂林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并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匯總各市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并進行抽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公告為自治區創新型中小企業。
市工信局將從本局公告認定的桂林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中擇優認定桂林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各縣(市、區)工信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政策研究,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企業申報,形成規模優勢,為促進我市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四)請各縣(市、區)工信局于2024年4月5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上報請示文及匯總表(附件1)、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各一式一份)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上報請示文掃描件和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發展科郵箱。
(五)各縣(市、區)工信局指定專人負責通過登錄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平臺管理端(https://zjtx.miit.gov.cn/zxqy/)及時對本轄區內的申報企業進行初審和推薦。各縣(市、區)工信局要對企業申報材料、自評分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未滿足直通條件且自評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推薦。請各縣(市、區)工信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條件標準,確保申報質量。
三、其他事項
(一)廣西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填報系統開放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24點,請各企業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按時申報。各縣(市、區)工信局要組織企業按照時間節點上傳資料,確保佐證材料齊全,并及時跟進掌握企業申報情況。
(二)如申報評選 2024年自治區專精特新企業的中小企業,必須先獲評創新型中小企業。
(三)有效期內的桂林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治區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再重復參加2024 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附件下載:
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聯系人:詹皓量,聯系電話:0773-28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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