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報送2023年獲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資助情況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關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根據中共廈門市委 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廈委發〔2024〕1號)等文件精神,現收集2023年獲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資助情況,并將按相關政策予以配套資金支持,具體如下:
一、扶持措施與對象
扶持措施一:根據中共廈門市委 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廈委發〔2024〕1號)的規定,對企業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項目,按其所獲國家資金(以實際到位資金為準)給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國家和省、市資助金額之和不超過項目總投入。
扶持對象:在我市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獲得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項目(課題)立項,且2023年度有實際到位國家資助資金的單位。
扶持措施二: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3〕17號)的規定,對承擔生物醫藥類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重大專項的企業,按照國家實際資助1:1的比例予以配套,國家、省、市項目資助總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入。
扶持對象:在我市依法注冊、2020年6月之后獲得生物醫藥類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重大專項的企業,且2023年度有實際到位國家資助資金。
持措施三: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廈門科學城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5號)的規定,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重點)項目(課題)的單位,按照項目(課題)上年度實際獲得國撥經費的3%獎勵研發團隊,單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資金按規定不受單位工資總額限制。
扶持對象:2021年1月1日(含)后依法注冊登記且納稅地在科學城規劃范圍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
二、注意事項
1、扶持措施中所列項目(課題)此前已列入市科技計劃并獲得資助的不再配套支持。
2、申請單位的同一項目被列入國家多項科技計劃的,不重復配套支持。
3、措施一、二按“就高原則”執行,措施三與其它兩項措施可疊加享受。
三、報送材料
1、國家科技計劃配套項目情況表(見附件);
2、國家科技項目(課題)申報書;
3、國家科技項目立項文件、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報送材料時現場核對原件);
4、2023年度國家資助資金到款證明材料。
四、報送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4月12日前
地點:以上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送至廈門市思明區虎園路2號市科技局807室。
聯系人:陳衛鋒 聯系電話:2021878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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