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3〕8號)等規定,塘橋鎮行政審批局組織和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23年度報告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30天(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8日)。" />
根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關于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3〕8號)等規定,塘橋鎮行政審批局組織和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23年度報告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30天(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8日)。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名單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情況存有異議的,可向塘橋鎮行政審批局反映,聯系電話:58437224。
張家港市塘橋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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