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按照商務部等14部門關于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通知(商消費發〔2024〕58號)要求,鼓勵和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培育綠色、智能新型消費,促進消費增長。現制定2024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發放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補貼范圍
購車人應為16周歲以上中國居民個人,直接在西安市注冊登記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購買新能源汽車。非個人購車、營運車、二手車不在本次補貼范圍內。(以上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附件2)
二、購車、轉讓和補貼申領時間
1.購買新車、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時間均為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時間為準)。
2.補貼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三、補貼標準
(一)購買新車補貼標準。對符合參與活動條件的居民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乘用車發放一次性補貼,具體標準為:
1.購車發票金額為10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補貼1000元;
2.購車發票金額為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3000元;
3.購車發票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5000元。
(二)“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對符合參與活動條件的居民,通過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不含變更登記)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購買新車補貼標準基礎上,疊加給予1000元置換補貼。
以上購車發票金額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為準(車輛裝潢、掛牌等其它費用不得列入其中)。
以下2種情況,享受國家補貼,不再享受西安市新能源汽車補貼。
1.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
2.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車。
四、申領方式
(一)申領人下載登錄“云閃付APP”—“2024年西安市汽車以舊換新和促進消費活動”平臺,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以下資料:
1.購買新能源乘用車需上傳:購車人身份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主、副頁)、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2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個人銀行賬戶信息。
2.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除上傳以上購買新車證明資料外,還需上傳: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注冊登記欄、變更欄等)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二)按照系統初審、第三方機構復審的程序,分批次對申領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補貼條件的車輛通過西安市商務局官方網站公示結果(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程序發放補貼至申領人銀行賬戶。
五、相關要求
1.申領人應為機動車所有人。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銀行賬戶所有人信息等與機動車所有人一致,且申領人“云閃付APP”賬號須與銀行賬戶預留手機號一致。
2.申領人應嚴格按系統提示上傳申報資料并認真檢查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特別是銀行卡號、預留手機號)。避免因上傳格式、卡號錯誤、圖像模糊等問題無法通過審核,影響補貼資金到賬。
3. 申領人應加強與汽車銷售企業對接,確認提車(開票)、上牌時間,并及時登錄“補貼平臺”,查看審核進度,留意手機短信提示。對出現申領資料錯誤提示的,應按規定時限修改完善資料,避免因開票、上牌、申領逾期或資料錯誤無法享受補貼。
4.申領人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財政補貼的,將取消機動車所有人補貼資格,追繳補貼資金,依法追究責任。
5.汽車銷售企業應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嚴禁通過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或其它手段協助機動車所有人騙取財政補貼。如有上述行為之一,將取消所涉車輛申報補貼資格,依法追究企業責任。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