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科技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持續推動首府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培育農業發展新動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根據《呼和浩特市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呼科字〔2021〕47號),開展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農業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呼和浩特農業優勢特色產業,擇優評選一批具有一定生產規模、綜合配套技術先進、科技支撐團隊較強、運行發展機制可持續、輻射帶動效應明顯的基地,打造農業優質品種和綠色高效技術的展示窗口,構建農業技術服務和農民培訓的新平臺,充分發揮基地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和農牧業高質量發展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全面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為加快我市農業現代化發展提供有力的科技載體支撐。
二、申報條件
(一)基地申報主體應為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種養殖業生產和農業技術研發活動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報單位應具有穩定的科技支撐團隊,依托各類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農業科技服務機構,至少有3名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有較強的技術引進、集成創新與成果轉化能力,對發展現代農業能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三)申報單位應具備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其中:大田種植栽培類面積應為200畝以上,設施農業類面積應為100畝以上,養殖類年出欄應在100頭以上,家禽年出欄應在5000羽以上,農副產品加工類年產值應大于100萬元以上,種養加結合和資源循環利用綜合類面積應為500畝以上。
(四)申報單位配套設施完善,交通便利,區域代表性強,土地集中連片,應具備開展培訓、試驗、成果展示的相關條件。建設單位擁有不少于5年以上的土地經營權。
(五)申報單位具有特色鮮明的主導產業,在推動當地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中具有顯著的示范作用,且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明顯,在本地區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
三、申報程序
(一)填報材料。申報單位要結合本地區優勢特色農業發展,認真填寫《呼和浩特市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申報書》(附件1),編制《呼和浩特市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總體規劃》(附件2),并提供其他相關材料,提交旗縣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
其他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2023年報送稅務局的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
3.產學研合作協議復印件;
4.近兩年開展農業科技成果引進示范推廣及技術培訓情況、產品、取得的成果及經濟效益等相關材料;
5.農業科技示范基地范圍圖示、土地承包(流轉)合同;
6.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從業人員清單及學歷、職稱證明等。
(二)審核推薦。各旗縣區科技管理部門采取形式審查、現場考察方式對申報基地進行初篩,提出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以推薦函統一報市科技局。
(三)評審認定。市科技局將根據各地推薦情況,通過專家評審,結合實地調研、現場核查等方式,經公示后發布認定基地名單。
四、有關要求
(一)各旗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地申報、推薦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廣泛組織涉農企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積極申報。
(二)申報材料統一A4紙膠印成冊(一式3份)報送至市科技局農村科技科,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
(三)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5月27日;旗縣區科技管理部門推薦截止時間:2024年5月31日。
聯系人:劉博 馬欽
聯系電話:0471-6621292
電子郵箱:kjjnck1292@163.com
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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