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財農〔2024〕8號
各縣(市、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
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3〕4號)和《溫州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溫財農〔2024〕2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下達2024年第一批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合計2315.885萬元,并相應增加你們“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預算指標,其中:
一、2023年度掛鉤幫扶補助360萬元。根據《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集中開展2023年度市級掛鉤結對幫扶走訪活動的通知》(溫委農〔2023〕5號)文件要求和36位市領導每位10萬元的標準測算,安排補助資金360萬元。
二、2024年春節慰問補助265萬元。根據《市委辦公室關于市領導開展春節慰問活動建議方案》和市領導春節慰問情況,按照四區三市被慰問鄉鎮每個20萬元、五縣被慰問鄉鎮每個25萬元測算,安排補助資金265萬元。
三、低收入農戶參保“益康保”市級補助45.885萬元。根據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溫州市全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溫醫保聯發〔2021〕1號)要求,2024年低收入農戶參保“益康保”保費標準為成年人100元/人、未成年人50元/人,保費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根據市區四個區審核上報的低收入農戶參保情況,共需保費91.77萬元,其中市財政安排補助資金45.885萬元。
四、低收入農戶“安居圓夢”市級補助615萬元。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幫扶特殊群體推進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2〕6號)文件精神,深入實施“安居圓夢”工程,對低收入農戶異地搬遷、自建房、購房、危舊房拆建等,在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市級給予每戶3萬元補助。按照2023年任務完成數進行結算,2024年任務計劃數以補助標準的50%進行預撥,下達補助資金615萬元。
五、市派農村工作指導員、第一書記項目補助1030萬元。根據《溫州市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暫行辦法》(溫組發〔2015〕46號)、《關于做好市派第一書記、農村(社區)工作指導員選派有關工作的通知》(溫組發〔2023〕88號)、《關于印發市派農村(社區)工作指導員、第一書記和駐村(社區)工作組名單的通知》(溫組發〔2024〕5號)等文件要求和市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市派駐村第一書記每批每人10萬元項目補助標準,下達補助資金1030萬元。
請你們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等要求,認真及時做好資金分配、撥付,強化財政資金監管,確保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溫州市財政局 溫州市農業農村局 溫州市鄉村振興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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