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經發局、市場監管局:
根據《關于推進“贛出精品”工程的實施意見》(贛工強省小組辦字〔2021〕31號),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四屆“贛出精品”評選,并對證書有效期將滿的首屆“贛出精品”進行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四屆“贛出精品”評選
(一)申報對象
技術先進、質量優良、效益突出、品牌知名、特色鮮明的各類工業產品。
(二)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和生產制造能力,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先進;
--建立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品牌培育體系基本完善;
--企業生產應符合國家有關清潔生產法規要求;
--2022年以來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或者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或正在調查核實之中的,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門認定的重大違法行為。
2.申報產品
--符合國家和江西省產業政策及節能降耗、污染減排和資源節約要求,代表產業和技術發展方向;質量、安全、衛生性能應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
--擁有明晰的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并達到國內先進以上的水平;
--產品質量穩定、可靠、安全,主要性能指標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
--擁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且所有權歸屬申報企業,產品市場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用戶美譽度較高。
(三)申報程序
請各設區市、贛江新區工信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初審工作。
1.組織并指導屬地企業登錄“贛出精品”在線申報網上管理平臺(http://218.64.15.57:8421/gcjp/,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放,以下簡稱“管理平臺”),注冊并在線填報《“贛出精品”申報書》(附件1)。每個企業申報數量不超過3項。
2.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要求進行初審。
3.對通過初審的,形成《“贛出精品”申報產品匯總表》(附件2),作為附件正式聯合行文推薦,并與所有獲推薦產品的申報材料(紙質版2份及PDF格式電子版),于7月5日前送省工業和信息化研究院。二、首屆“贛出精品”復核逾期未申報或未通過復核的,“贛出精品”證書到期后自動失效。請各設區市、贛江新區工信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初審工作。
(一)組織并指導屬地首屆“贛出精品”(名單詳見附件3)企業登錄管理平臺(自7月8日起開放),在線填報《“贛出精品”申報書》。
(二)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要求(參見上文評選基本條件)進行初審。
(三)對通過初審的,形成《“贛出精品”申報產品匯總表》,作為附件正式聯合行文報送,并與所有通過初審產品的申報材料(紙質版2份及PDF格式電子版),于8月23日前送省工業和信息化研究院。
聯系人:
省工業和信息化研究院 文 昱 0791-86510069
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涂志明 0791-86355320
聯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區高新四路301號省工業和信息化研究院(郵編:330096)
附件:1.“贛出精品”申報書
2.“贛出精品”申報產品匯總表
3.首屆“贛出精品”名單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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