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市管園區管委會: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宿州市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宿州市商務局
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宿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公安局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財政局
宿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宿州市生態環境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宿州市交通運輸局
宿州市農業農村局
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宿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宿州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
宿州海關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
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
2024年5月20日
宿州市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商務部等14部門關于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消費發〔2024〕58號)、《安徽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實施方案》(皖商流通〔2024〕47號)等具體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著力擴大有效需求協同發力,順應消費市場新形勢新趨勢,聚焦汽車換“能”、家電換“智”、家裝廚衛“煥新”3項領域,圍繞高品質供給、便利化回收、政策性激勵、規范化拆解4個方面,用好財政、金融、平臺、廠家、商家5種資源,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持續激發有潛能的消費,拓展消費新空間,推動消費市場提質擴容。
通過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力爭到2025年,實現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加快淘汰,高效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升;全市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50%,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15%。到2027年,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車交易量較2023年增長45%,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30%,更多綠色、智能、高品質消費品進入居民生活。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汽車以舊換新
1.
中央、省、市三級財政聯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報廢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支持在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和范圍基礎上,采取發放汽車消費券(消費補貼)等方式促進個人汽車消費,各地財政對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最高可達銷售價格的5%,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可達6%;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可達8%。(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2.金融政策聯動。
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鼓勵保險機構進一步豐富汽車保險產品和服務,優化新能源汽車保險費率。(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嚴格規范汽車金融市場秩序,不得向消費者強制搭售金融產品、服務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支持通過“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等方式組織開展汽車促消費和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3.完善報廢體系。
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市場,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網絡布局。鼓勵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企業發展“互聯網+報廢車回收”模式,提供上門取車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支持符合條件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項目申報設備更新改造領域相關資金,指導地方統籌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鼓勵報廢車回收拆解企業提高資源高值化綜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鋼材、有色金屬、零部件再制造等產業鏈延伸拓展。強化部門協同監管,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等違法行為,強化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4.促進二手車交易。
持續落實二手車銷售“反向開票”、異地交易登記跨省通辦等便利化措施。(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汽車流通主體注冊、備案、資質認定等流程。持續推進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二手小客車轉讓登記“一證通辦”等便利措施。支持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以舊換新業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鼓勵各縣區、園區引育有實力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和平臺,提供二手車交易“一站式”服務,推動二手車交易減環節、降成本、提效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動汽車領域非保密、非隱私信息開放使用,支持新能源二手車動力電池檢測和估值平臺建設,引導二手車經銷企業提供并展示車輛狀況表,明示車輛基本信息、重要配置、價格等內容。(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
5.培育二手車主體。
支持二手車銷售由經紀轉經銷,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開展二手車置換、廠家認證等業務,鼓勵二手車經銷企業提供車輛質保服務,鼓勵地方開展二手車經銷企業分級分類管理,促進二手車品牌化、規模化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貫徹落實二手車出口管理措施,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開展二手車出口,引導二手車出口企業合規開展業務、保障質量安全。優化監管服務方式和效率,支持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推動二手車出口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宿州海關)
6.嚴格標準執行。
支持各縣區、園區整合新車銷售、二手車交易、報廢更新、以舊換“新”、汽車后市場等資源,打造高標準全鏈條汽車品質消費集聚區。(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局)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引導車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導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積極宣貫國家老舊汽車估值評價、報廢機動車回用件流通、傳統經典車認定等標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推動家電以舊換新
7.突出惠民政策支持。
鼓勵各縣區、園區通過發放消費券(消費補貼)等方式促進家電以舊換新,財政對個人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電補貼標準最高可達銷售價格10%,以舊換新購買家電(家居)補貼標準可達15%。(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支持金融機構推出綠色智能家電消費金融產品,鼓勵合理開發優惠利率、靈活分期等特色融資產品。(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鼓勵家電銷售企業(平臺企業)整合生產、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資源,開展疊加讓利活動,并提供家電送新、收舊、拆裝“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8.支持家電回收發展。
統籌用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相關資金,聚焦打通廢舊家電家具回收堵點,支持以縣城、鄉鎮為重點,改造提升家電家具回收等服務網點,提高廢舊家電回收、中轉和集散效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相關資金政策,暢通廢家電回收處理全鏈條。(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落實國家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品出售口“反向開票”做法,落實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優化稅收征管標準和方式。(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
9.完善家電回收網絡。
指導各縣區園區結合當地城鄉人口規模、居民社區等情況,遵循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修訂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布局規劃,將廢舊家電回收設施納入地方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及用地長期性和穩定性。(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設置廢舊家電回收網點或臨時存放場所,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責任單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鼓勵家電銷售、回收企業服務網絡下沉渠道,支持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10.培育家電回收主體。
引導家電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企業參與家電生產企業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通過自有逆向物流體系,拓展廢舊家電回收業務。(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推動廢舊家電回收企業與物業、社區、街道(鄉鎮)建立長效合作機制,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門回收服務。推廣“互聯網+回收”模式,鼓勵回收企業運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開展“線上預約、線下回收”業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依法打擊廢舊家電非法拆解行為,促進行業規范發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11.提升家電售后服務。
支持實力強、模式新、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企業爭創全國家電售后服務領跑企業。鼓勵家電售后服務企業與回收企業加強合作,共同為消費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時清運等綜合服務。引導家電售后服務企業提供在線下單、預約上門、配件自選等個性化服務。支持相關行業協會打造電子電器服務數字化平臺,提供一站式售后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大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動,推動超齡大家電更新換代。推廣電子電器行業服務質量評價規范、廢舊家電回收服務規范等地方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
12.暢通以舊換新鏈路。
鼓勵生產銷售企業開展“品牌+回收”。支持品牌生產企業在我市設立法人銷售公司,鼓勵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銷售端鼓勵重點銷售企業,提供上門“送裝拆收”一體化服務,開展“售新+回收”。回收端鼓勵電商平臺開設回收專區,通過線上估值、交易,上門回收、換新的方式,開展“互聯網+回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對二手商品經營企業、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規范二手商品交易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
(三)推動家裝消費品“煥新”
1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勵各縣區、園區通過發放消費券(消費補貼)等方式促進家裝廚衛“煥新”,財政對個人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居產品,消費券(消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可達銷售價格10%。(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家居、家裝等消費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適當簡化貸款申請材料,推廣線上即時辦理。(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園區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廚衛局部改造和家居適老化改造。(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
14.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鼓勵家居家裝企業(平臺)等推出優惠讓利政策,針對舊房裝修、廚衛煥新等提供菜單式套餐,提供家具、廚衛等家居消費品上門“送新”、返程“收舊”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鼓勵街道、社區和居民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設置“家裝便民服務點”“大件垃圾存放點”,提供家具臨時存放、家裝市場信息咨詢等服務,組織開展“大件垃圾免費集中清理日”志愿活動。(責任單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城市管理局)
15.培育家居新增長點。
鼓勵家居家裝企業開設線上消費樣板間,有條件的打造線下體驗式消費空間,構建“大家居”生態體系,為消費者提供家裝設計、舊房翻新、局部煥新、個性定制等多場景消費解決方案,推動服務進商場、進社區、進平臺。(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結合開展數字家庭建設試點、居家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等,推動智能家居在智慧廚房、健康衛浴、家庭安防、養老監護等更多生活場景落地。(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加快綠色建材生產、認證和推廣應用,全面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
16.優化市場環境。
鼓勵行業協會、重點企業參與地方性智能家居產品目錄、互聯互通標準制訂,強化家居產品標準引領,推行家裝合同示范文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打擊家裝、家居消費領域假冒偽劣、偷工減料、價格欺詐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宿州海關等部門,建立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責任單位: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策支持。統籌用好省財政對2024年各地財政汽車、家電(家居)、文旅、普惠消費券(消費補貼)的40%-50%獎補資金。對2024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達市級年度目標任務(含)以上的縣區園區,市財政對發放的汽車、家電(家居)、文旅、普惠等消費券的實際發生金額,按10%比例進行獎補。方案與《宿州市進一步優化消費券發放加快激發有潛能消費實施方案》對同一事項的獎補政策,不重復獎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鼓勵各地探索人才招引、農民工進城等購房補貼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聯動,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開展購房送家電(家居)消費券(消費補貼)活動。(責任單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財政局)
(三)強化聯動合作。鼓勵協會、企業、平臺等開展以舊換新進街區、進社區、進農村活動。支持本地大型電商平臺、龍頭企業開展“以舊換新”宿州專場活動,推動產供銷、上下游、政銀企、線上線下協同聯動,形成政策組合包,激發市場活力。支持支付平臺聚合金融、平臺、商家、企業等資源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鼓勵汽車、家電、家居生產、銷售、回收、拆解等各類企業和電商平臺,線上線下融合,積極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責任單位: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四)擴大政策宣傳。將消費品以舊換新促消費工作納入全市“徽動消費促進年”活動安排,采取政府支持、企業讓利、賣場返利等多種方式,有效組織開展“以舊換新”活動。通過組織宿州發布、部門官網等媒體,社會媒體平臺,以及室外LED屏等多種宣傳渠道,對消費品以舊換新和促進消費相關政策措施進行精準解讀和廣泛宣傳報道,組織銷售企業在經營場所營造消費品以舊換新和促銷氛圍。(責任單位: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五)加強督促落實。各縣區、園區結合轄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政策,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梳理轄區重點企業,組織企業廣泛參與,跟進做好政策宣講、培育納統、消費促進等工作。要切實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資金和要素的統籌保障,做到合規引導,加強風險防范,嚴防并依法依規查處地方保護、企業借機漲價、違規騙補等行為。各縣區園區不得要求將廢舊汽車、家電等交售給指定的企業,不得另行設定具有地域性、技術產品指向性的補貼目錄或企業名單。(責任單位: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附件:1.宿州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2.家電(家居)以舊換新參與企業條件及家電(家居)產品種類(參考)
附件1
宿州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一、補貼時間、范圍和標準
(一)補貼時間。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補貼范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經濟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三)補貼標準。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1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7000元。報廢注銷1輛舊車限補助其所購買的1輛乘用車新車。
本細則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本細則所稱乘用車新車,是指尚未在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初始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報廢舊車同時購買二手車的,不在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支持范圍內。
本細則所稱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二、補貼申請
(一)申請時間。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二)申請端口。通過登錄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提交申請信息。
(三)申請信息。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如下申請信息(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1.個人消費者本人身份信息;
2.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
3.報廢汽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須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企業出具);
4.報廢汽車《機動車注銷證明》
5.所購乘用車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
6.所購乘用車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7.所購乘用車新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8.所購乘用車新車的車牌號;
9.個人消費者本人補貼領取銀行卡信息(含開戶行、卡號、預留手機號碼等)。
10.常用聯系電話(確保正常接聽電話、收發短信);
11.系統或小程序要求提交的其他信息。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舊車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日期為準,舊車注銷日期《機動車注銷證明》上載明的注銷日期為準,乘用車新車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企業開具的《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載明開票日期為準。
(四)申請受理地。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受理地,為乘用車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
三、補貼審核、發放
(一)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財政、公安、經濟和信息化、稅務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進行審核,通過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反饋審核結果。
(二)申請人提交的信息真實完整,符合本細則要求的,予以審核通過。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原渠道補正有關信息。逾期未申請,或逾期未按要求補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三)對符合補貼條件的申請對象,將在網上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程序發放補貼資金。
四、補貼資金管理
(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按6:2:2比例共擔。
(二)按照省預撥補貼資金規模,市級財政按配套比例及時保障。
(三)政策實施期間,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汽車以舊換新給予補貼,與消費者據實核算。政策實施期結束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應于2025年1月20日前形成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四)中央、省補貼資金正式下達后,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與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進行對接清算,并按比例配套市級資金。
五、任務分工
(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指導各地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工作。
(二)市商務局負責對補貼資金審核進行監管,市財政局負責對補貼資金撥付進行監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核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信息,市公安局負責做好報廢機動車注銷、乘用車新車注冊登記管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車輛尾氣排放檢驗,國家稅務總局宿州市稅務局負責《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管理,市發展改革、金融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汽車以舊換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市、縣(園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設立汽車以舊換新電話咨詢熱線,及時回應公眾訴求,接受社會監督。對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偽造、變造相關材料虛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虛假信息等)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按職責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不得指定將報廢汽車交售給特定企業,不得指定在特定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乘用車新車。
(三)本細則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市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2
家電(家居)以舊換新參與企業條件
及家電(家居)產品種類(參考)
一、家電(家居)以舊換新參與企業條件
各地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確定承接家電(家居)以舊換新活動的銷售企業。銷售企業應聯合家電生產、售后、回收、處理等企業開展家電(家居)以舊換新活動,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銷售企業聯合相關企業應制定家電(家居)“以舊換新”實施辦法,提出配套及整合生產、回收等環節“讓利惠民”的具體措施,形成“政府補貼+企業讓利+收舊抵扣”等政策疊加效應。
(二)銷售企業聯合相關企業應當具有與承接活動相匹配的服務網點、場地設施、專業人員、服務能力等條件,能夠提供家電(家居)送新、收舊、拆裝“一站式”上門服務,并保證服務質量。
(三)銷售企業聯合相關企業應當規范開展廢舊家電(家居)回收處置活動。
(四)銷售企業及合作企業應遵守國家消防、安全、環保等相關規定,管理運營規范,誠實守信,服務優良,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
(五)承諾不乘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不強制捆綁、搭售等,做到政府補貼直接結算消費者。
二、參與以舊換新的家電(家居)產品種類
(一)中國能效標識為1級、2級的:電視機、電冰箱、冰柜、洗衣機、家用空調(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調、家用集成灶、熱水器、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灶、空氣凈化器;中國水效標識1級的洗碗機、凈水器;智能門鎖、智能馬桶、智能花灑。
(二)電動自行車(參照汽車、家電以舊換新相關做法實施)
注:各縣區園區可結合實際,適當增加其他綠色節能家電(家居)商品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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