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經發科技局):
根據《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杭州市工信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細則的通知》和《關于加快推進人工智能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第二批杭州市工信領域項目申報工作。本次項目申報包括以下兩類: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培育項目和人工智能產業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培育項目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重點圍繞生產智能化、產品智能化、服務智能化,鼓勵制造業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產品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全環節流程進行數字化改造的項目。
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圍繞供應鏈業務協同,組織上下游企業開展“1+N”形式的數字化改造。“1”指牽頭實施改造的企業,“N”指圍繞供應鏈協同實施同步改造的企業。
鼓勵企業參照《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水平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指導項目建設,并在項目申請和驗收時提供自評報告作為驗收重要參考依據。攻關項目原則上應達到1.0-1.5及以上階段。
杭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涉及的汽車零部件、生物醫藥及健康和通信設備制造三個試點行業中小制造業企業組織實施的數字化轉型改造項目,以及試點行業企業實施“鏈式”數字化轉型帶動的上下游關聯中小企業實施的項目按照《杭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杭經信聯產數〔2024〕1號)進行管理,不納入本次項目征集。
1.申報企業須為杭州市域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2.企業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3.項目原則上要求2023年1月1日以后開工,實際投資額(設備、軟件、外購技術與服務)200萬元(含)以上。申報企業須未曾享受市級數字化改造獎補政策。
4.鼓勵細分行業中小企業以“1+N”形式組團申報。其中,“1”類項目申報企業不受是否享受過市級數字化改造獎補的限制,“N”類項目實際投資額可放寬至200萬元以下。
(二)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申報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方式。企業網上申報請登錄市經信局門戶網站—杭州市企事通直報平臺(網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線上填寫《2024年杭州市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申報表》,申報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報送屬地經信部門審核;
(三)工作要求。
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初審,線上請登錄杭州市工信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將審核通過的項目匯總,并填寫《2024年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征集匯總表》(附件)正式行文上報。
(四)其他事項。
本批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預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
各區、縣(市)經信部門于7月26日下班前上報2024年杭州市制造業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征集匯總表(詳見附件1)
未盡事宜,請聯系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咨詢。
聯系電話:
上城區89500540;
拱墅區89507240;
西湖區 89510551;
濱江區 89520457;
蕭山區 82705233;
余杭區 89515942;
臨平區 89532763;
錢塘區 89535461;
富陽區 63102899;
臨安區 89541430;
桐廬縣 89545429;
淳安縣 89601927;
建德市 64167992。
二、人工智能產業項目
(一)算力券申領。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和制造業企業;
(2)申報主體租用在杭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提供的人工智能算力資源(不包括存儲、網絡、安全等其他服務),在政務應用、生產制造、城市治理、社會民生、科學研究等領域進行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推理和行業應用;
(3)同一合同僅能申領一次算力券,申領額最高不超過智能算力合同額的20%,同一申報主體申報當年算力券申領額度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4)算力券額度先申先得。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算力券申領申報表》,其中“算力資源應用領域說明”一欄須分別寫明每份合同預計兌付時間。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
(3)智能算力服務的合同(在2023年8月25日及以后簽訂,周期為一年及以內);
(4)算力交付使用證明(系統算力資源分配截圖等)。
(二)算力券兌付。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已獲批算力券申領額度的企業。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算力券兌付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算力服務結算憑證(發票原件等)以及發票清單(詳見線上模板);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5)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三)多模態通用大模型。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為大模型牽頭研發單位;
(2)大模型為自主核心技術人工智能大模型,參數量一般應超千億;
(3)大模型以多模態融合為特點,具備類人智能,能夠自主學習和進化,適應廣泛領域并解決多種問題;
(4)大模型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備案(含已提出備案申請);
(5)大模型經權威第三方機構評測性能國內領先;
(6)大模型截至2023年8月25日尚未完成研發。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多模態通用大模型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蓋章的大模型訓練總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包括人員成本、算力租賃、設備購置等),包括總投入的財務清單(相關發票清單需全部上傳,詳見線上模板);
(5)大模型備案證明和評測報告(評測報告參考內容詳見線上);
(6)大模型建設運行報告(詳見線上模板);
(7)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8)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四)垂直領域優秀專用模型。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為模型牽頭研發單位;
(2)模型為垂直領域專用模型;
(3)模型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備案(含已提出備案申請);
(4)模型經權威第三方機構評測性能先進;
(5)模型截至2023年8月25日尚未完成研發。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垂直領域優秀專用模型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蓋章的模型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包括研發投入的財務清單(相關發票清單需全部上傳,詳見線上模板);
(5)模型備案證明和評測報告(評測報告參考內容詳見線上);
(6)模型建設運行報告(詳見線上模板);
(7)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8)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五)標桿型應用場景示范項目。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場景研發企業或事業單位;
(2)項目已完成建設并有實際應用;
(3)項目應具備技術先進性,具有較好的示范效應和推廣價值;
(4)申報主體對項目的關鍵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5)項目截至2023年8月25日尚未完成研發。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標桿型應用場景示范項目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蓋章的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包括投資的財務清單(相關發票清單需全部上傳,詳見線上模板);
(5)項目建設情況報告(詳見線上模板);
(6)建設單位榮譽資質證書(含匯總表);
(7)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8)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六)市級人工智能標桿產業園。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為園區運營主體單位;
(2)園區建筑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入駐企業營收不低于50億元;
(3)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清晰,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強;
(4)園區近三年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環境違法事件。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市級人工智能標桿產業園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蓋章的2023年度園區運營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包括運營費用財務清單(相關發票清單需全部上傳,詳見線上模板);
(5)園區建設運營情況報告(含運營單位情況)(詳見線上模板);
(6)園區和園區運營單位資質證明;
(7)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8)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七)人工智能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杭注冊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為平臺建設運營主體單位;
(2)平臺為人工智能企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定制優化、產品評測、知識產權交易等公共服務;
(3)平臺運營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2.申報材料。
(1)線上填寫《人工智能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件并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4)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蓋章的2023年度平臺運營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2023年度服務交易額專項審計報告(不含關聯服務交易),包括運營費用、服務交易財務清單(相關發票清單需全部上傳,詳見線上模板);
(5)平臺建設運營情況報告(含建設運營單位情況)(詳見線上模板);
(6)平臺和平臺建設運營單位資質證明;
(7)財政扶持情況說明(詳見線上模板);
(8)項目承諾書(詳見線上模板)。
(八)申報要求。
1.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申報采取網上和紙質材料報送相結合方式。網上申報登錄杭州市企事通直報平臺(網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各項目申報材料根據項目分別裝訂并蓋騎縫章(其中算力券申領材料在申請相應兌付時一并裝訂),提交所屬區、縣(市)經信部門。
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對申報材料做好線上、線下審核,加強項目內容確認、申報資料形式審查、佐證材料核實和項目推薦等,確保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材料一致。線上審核請登錄杭州市工信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對初審通過的項目,須在審核意見上蓋章,并匯總填寫《2024年杭州市人工智能產業政策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2),會同申報材料一式2份,正式行文上報市經信局。
2.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4日,各地經信部門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6日。
未盡事宜,請聯系市經信局技術創新處,電話:85257052,85257071。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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