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高能級科技創新平臺的決策部署,完善全省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組織開展2024年度貴州省技術創新中心(以下簡稱“創新中心”)申報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創新中心定位于實現從科學到技術的轉化,促進重大基礎研究成果產業化。以關鍵技術研發為核心使命,產出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方法,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撐服務一批科技型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發展壯大,引領帶動重點產業、重點領域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依托單位
1.依托單位應當是在省內注冊登記并正常運營2年以上(本通知所稱“以上”均含本數,以下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科技創新優勢突出的企業、科研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近三年內無科研負面信息行為記錄。依托單位為企業的,可以是一家龍頭企業,也可以是多家龍頭企業以組建新型研發機構,或平臺型公司,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方式共同出資建設,鼓勵與科研事業單位聯合共建。依托單位為科研事業單位的,須有2家以上龍頭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或規上工業企業聯合共建。依托單位與共建單位須簽訂共建協議,確定聯合共建的方式、人員、任務分工以及各自權利和義務等。
2.作為依托單位的企業,應建有相對獨立的研發部門,近三年平均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農業領域5000萬元以上),聯合共建的按各企業相加統計,或近三年平均研發經費支出與銷售收入的占比3%以上(規上工業企業按照近三年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實際研發經費總量,確定企業研發投入總量),已與產業鏈上下游單位建立起緊密的產學研合作。作為依托單位的科研事業單位,在本領域有領軍人才及團隊,具備組織和承擔省級重點及以上科技創新項目的能力,擁有相關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件以上,具有相關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經驗,能有效整合相關創新資源要素。
3.依托單位已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人事、財務、科研項目等),能夠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創新中心全面支持,能將創新中心的建設運行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依托單位(牽頭單位)每年能夠投入創新中心100萬元以上的建設運行經費,依托單位(共建單位)每年能夠投入創新中心50萬元以上的建設運行經費。
4.依托單位能夠為創新中心建設發展提供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集中的科研辦公場所,具備技術研究、分析測試的基本條件,實驗(檢測)儀器設備原值總和1500萬元以上。其中,依托單位(牽頭單位)能為創新中心提供10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集中場地、儀器設備原值1000萬元以上;依托單位(共建單位)能為創新中心提供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集中場地、儀器設備原值500萬元以上。從事軟件研究開發等特殊行業的研發場地面積和研發設備原值可適當低于以上標準。
(二)創新組織能力
1.組建單位在相關領域具有明顯技術優勢和影響力,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產生并應用,具有相關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5件以上;近三年,主持或承擔省級以上相關項目3項以上;已與本領域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礎,承接或轉化科技成果數2項以上。
2.創新中心具有行業公認的人才和團隊,固定研發人員50名以上,管理人員3名以上,成果轉化人員2名以上,與現有全省重點實驗室、省新興產業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相關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人員不得交叉重復。其中,中高級職稱或碩士學位以上研發和技術人員所占比例50%以上,依托單位(牽頭單位)的固定研發人員30名以上。
3.創新中心主任須具有豐富的科研和管理經驗;每個方向的技術負責人須在本領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4.創新中心已成立結構合理的學術委員會,由本領域的省內外優秀專家組成。其中,有一定數量的省外專家,且建設單位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專家委員會主任一般由建設單位之外的人員擔任。
三、重點布局方向
具體到貴州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中下載。
四、申報方式、申報程序和時間
(一)申報方式
通過管理系統進行無紙化網上申報。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主體獲取申報身份
本次申報添加參與人和參與單位采取實名注冊邀請制。未注冊賬號的單位或個人,需登錄管理系統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進行身份注冊。已注冊使用賬號的須核實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單位名稱、銀行賬戶、個人年齡職稱等涉及項目申報條件的信息。
2.填報創新中心建設方案
以創新中心主任作為申請人,通過管理系統填報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并上傳附件材料,確認無誤后提交至申報單位,涉密內容不得在網上申報。由多家單位聯合共建的,由第一單位申報。
3.申報單位審核
各申報單位負責對提交的材料嚴格把關,確保材料客觀真實,對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科研場地、科研成果、研究方向、固定研發人員等進行審核,杜絕交叉重復,審核無誤后,蓋章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并在線提交至歸口管理部門。
4.歸口管理部門推薦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國有大型企業可直接向省科技廳推薦。其他企事業單位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門作為歸口管理部門推薦至省科技廳。中央在黔二級單位由在黔一級單位作為歸口管理部門推薦,中央在黔一級單位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門作為歸口管理部門推薦。
5.形式審查
(1)推薦結束后,省科技廳將對建設方案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予以受理。對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通過管理系統向依托單位一次性告知審查結果及具體理由。對信息填寫失誤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況導致形式審查未通過的,允許補正一次。補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2)對形式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管理系統向省科技廳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次數不得超過一次,逾期未提出復審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3)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審查貫穿推薦、評審、批復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本通知條件和要求,或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不予受理、取消評審和撤銷資格等處理。
(4)形式審查未通過的,視為申請人未成功申報,不作為限項申報的情況。
(三)申報時間
申報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20日9:00至8月10日18:00。其中,通知發布之日起至6月26日請各單位認真準備申報材料。6月27日9:00開放系統填報;申報人及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提交建設方案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7日17:00;歸口管理部門推薦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0日17:00,屆時管理系統將自動關閉。請申報人、申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嚴格按規定時限進行填寫、提交和推薦,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報截止日前,申請人、申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均可在線主動撤回項目申請書進行內容修改或補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報程序和要求進行在線審核及推薦。時間截止后,無法更改申報的任何內容。
2.技術創新中心名稱統一為“貴州省XXX(領域)技術創新中心”。
3.省科技廳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申報事宜。
六、申報咨詢
1.管理系統技術咨詢。省科技創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0851-85817379。
2.受理咨詢。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科技廳窗口,0851-86987256。
3.業務咨詢。創新平臺管理處,0851-85819247。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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