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函〔2024〕67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省屬高校及有關單位:
按照《吉林省“長白英才計劃”實施方案》《吉林省“長白英才計劃”遴選管理辦法》《關于開展2024年吉林省“長白英才計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吉林省“長白英才計劃”技能工匠項目和青年博士后項目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省內(含駐吉中直)企事業單位中在職在崗的優秀人才。
二、申報條件
基本條件:申報人必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愛國奉獻,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風正派,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
業績條件:申報業績應為近五年內(2019年1月1日以來)所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作出的突出業績。申報人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7月31日。
(一)技能工匠項目
申報人必須與省內企事業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從事本職業(工種)10年(含)以上,具有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具有相應高級職業技能水平,年齡應在55周歲(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構建“464”新質生產力發展格局,推進制造強省建設、創新型省份建設、“數字吉林”建設,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2.在工作實踐中,善于攻堅克難,運用個人技能、技藝帶領團隊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等操作難題,具備較高的技藝技能水平,熱心參加名師帶徒活動、樂于向職工傳授技藝、傳承精神、影響帶動身邊職工共同成長,并在技術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3.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關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
4.在同行業、本職業(工種)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具備了某種絕招絕技,并總結出獨特的操作技術方法,在行業內產生重要影響;
5.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發揮技術技能人才骨干作用,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6.在推廣、應用先進技術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二)青年博士后項目
申報人應當為省內自然科學、哲學社科等方面,取得突破性、創新性成果,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博士后人才(正常期滿出站博士后)。出站博士后應與吉林省內企事業單位(含駐吉中直單位)簽訂3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業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以適當放寬,最多不超過45周歲),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含)以上科學技術獎(含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獎和技術發明獎)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前5名)。
2.主持或參與省(部)級(含)以上重大科技項目課題的骨干人員(前5名)。
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等國家資金獲得者。
4.省部級(含)以上各類賽事獲獎人員(團隊賽前3名)。
5.其他在本專業(行業)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
三、申報數額
按照遴選名額一定比例確定推薦名額總量,綜合考慮產業布局、人才數量及分布等要素,確定推薦名額(詳見附件)。
四、申報原則
1.“長白英才計劃”堅持不向下申報、不同時申報、不重復申報的原則,避免對同一人才重復支持。申報人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報1個項目,除研究成果、技術水平取得重大進展或突破外,一個培養支持周期內累計申報不能超過2次。已入選國家有關重點人才計劃的人才,不再推薦申報“長白英才計劃”相應層次項目,原支持期結束后,可推薦申報上一層次項目。已納入原“長白山人才工程”技術技能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項目人員,不再推薦申報本通知中的項目。
2.對駐吉中直單位和省屬國有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推薦申報從嚴把控。
3.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申報。
五、遴選程序
申報推薦工作采取個人填報、推薦申報、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實地考察、社會公示、結果公布的程序開展。
(一)個人填報。申報人通過吉林“長白英才計劃”申報管理系統”(https://jlcbyc.jilinxiangyun.com)在線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申報書。所在單位在線審核把關,上報推薦部門(單位)。
(二)推薦申報。各地人社局、省直、駐吉中直單位及有關單位,負責本地本部門(單位)人員具體申報推薦工作。推薦單位須對推薦人選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擬定的推薦人選名單,須經推薦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并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省人社廳。各地推薦人選,當地人社局須報當地黨委組織部審核把關。
(三)資格審查。省人社廳對各地各部門(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情況反饋推薦單位。
(四)專家初審。省人社廳組織同行專家,對申報人選的學術業績水平、實際成果貢獻、作用發揮情況等進行專家初審,按照一定比例確定擬進入專家復審的人選名單。
(五)專家復審。由省人社廳遴選相關領域專家,采取現場答辯或遠程視頻答辯等方式進行復審,確定考察人選。
(六)實地考察。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省人社廳具體實施,采取查閱資料、人員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對建議人選的政治素質、業績貢獻等情況進行考察。
(七)社會公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人社廳提交的建議人選名單審核通過后,由省人社廳對擬入選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由省人社廳組織推薦單位及所在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
(八)結果公布。入選名單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省委審定后,正式印發。
六、申報材料及時間安排
(一)申報材料
1.推薦報告。紙質版一式兩份。須由各地人社部門或省直、駐吉中直等單位以正式紅頭文件報送。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報告的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公示情況等。同時將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帶公章)、紀檢監察部門證明材料(帶公章)作為報告的附件一并報送。
2.申報書。申報人可于7月15日后通過“吉林省‘長白英才計劃’申報評審系統”在線填寫申報書并下載打印。報送申報書紙質版兩份,加蓋公章。推薦部門(單位)要確認報送的申報材料與系統填報的版本一致。
3.申報表格。各推薦部門(單位)填報并提交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4)紙質版兩份,以A3紙打印后蓋推薦單位公章。
4.證明材料。報送紙質版一份,須加蓋公章,單獨裝訂成冊,務必標清目錄及頁碼,總頁碼不得超過30頁。材料冊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符合申報資格條件證明;推薦人選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正反復印件,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全職勞動工作合同,申報技能工匠項目需提供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申報青年博士后項目需提供博士后證書等);重要獎項證書,基金資助情況、科研情況、有代表性的成果、論文(限省、部級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和著作,專利證書,競賽成果,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與申報書業績一致。
(二)申報時間
推薦部門(單位)于7月31日前完成線上推薦審核工作。8月7日前完成紙質材料(匯總表Excel版需刻錄光盤)報送工作。技能工匠項目、青年博士后項目收取紙質版材料地點為金業大廈B座910室(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抓緊部署開展申報推薦工作。逾期報送或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各部門(單位)、省直和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逐級做好動員、人選推薦、材料審核工作。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宏觀指導、協調服務和過程監督,認真做好人選審核把關工作。
(二)嚴格程序。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推薦程序,推薦人選必須經過專家評議程序。沒有進行專家評議或專家評議未通過的,不得作為推薦人選。
(三)確保質量。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增強主體意識、責任意識,嚴把人選的道德品質和專業能力關。加大對推薦人選材料的審核力度,確保各項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聯 系 人:專家和博士后工作處 寧云隆、黃圣玉
聯系電話:0431-88690671、0431-88690702
遴選工作監督電話:0431-88690615
申報管理系統客服電話:0431-80767550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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