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江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鎮江市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8號鎮財社〔2021〕85號)文件要求,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8月1日-10月31日
二、申報網址
鎮江智慧人社
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PublicServicePlatform/index.action
三、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
依法注冊、納稅并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為市區企業引進初次就業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中級工(四級職業技能等級)以上技能人才、初級職稱以上專業技術人才;
2.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市區按時足額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
3.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引才企業簽訂引才協議,并報引才企業稅務登記地的區人社部門備案。
四、獎勵標準
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
五、申報及發放程序
1.申報。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網上申請,填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申報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申報花名冊,提供引才企業支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引才發票。
2.審核。由引才企業稅務登記地的區人社部門負責受理、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撥付。
3.發放。由各區人社部門負責將引才獎勵資金撥付至相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六、其他事項
1.所需資金由市與轄區財政部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2.申報機構應當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申報時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或“黑名單”不可申報;機構出現上述情形的,已申報、審核通過的補貼應停止繼續發放。
3.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的機構,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追究。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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