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綜〔2024〕36號
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的通知》(財辦資環〔2024〕19號)要求,2025年中央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支持各地堅持海陸統籌、河海聯動,從系統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過程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范圍較廣的重點區域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重點支持范圍如下:
(一)海洋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支持對重點海域、海島、海岸帶等區域重要生態系統進行保護和修復,提升生態功能和減災功能。
(二)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開展高于國家排放標準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海島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上述污染治理工作應與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直接相關)。
優先支持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工作體制機制完善,規劃合理,陸海統籌、修復管護相結合開展工作較好的項目;以海灣和美海島(已納入和美海島示范創建名單)為重點區域組織實施的項目;以前年度項目實施進度快、效果好的申報項目;前期工作基礎扎實,項目成熟度較高,已完成財政預算評審部門預算評審,能夠按時開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項目;地方資金籌集充足合理的項目。
中央財政資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屬于地方財政事權和有明確治理責任主體的項目;不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用地、用海、用島、岸線等國家管控要求的項目;涉及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涉及審計、督察、監察等發現問題未有效整改的項目;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修復效果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工程措施對生態系統造成新的破壞可能性較大,工程技術不完善等條件不成熟的項目;公園、廣場、雕塑等旅游設施與景觀工程建設項目;華而不實的“盆景”工程等。
二、資金要求和實施期限
項目總投資應不低于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獎補4億元,項目實施期限為3年(2025-2027年),截至2024年8月30日,2022-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執行率分別達到85%、60%、20%。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文件中應明確申報項目是否涉及中央財政資金不得支持的支出事項,涉及有國家管控要求的事項,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批復文件、協議書或當地政府承諾函等證明材料。
(二)申報項目應盡快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用海用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經費預算審核,以及項目初步設計、招投標等前期準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提交項目成熟度證明材料,明確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計劃和時間節點。
四、申報時間要求
請按照財辦資環〔2024〕19號文件和本通知要求,于2024年8月10日前,將申報文件,附實施方案、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等(含全部電子文檔)報送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
附件: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25
年度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的通知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11日
(聯系人:市財政局綜合業務處 鄭亮
聯系電話:13920250505;
市規劃資源局生態修復處 馮歆軒
聯系電話:13352012689)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關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濱海新區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入庫的通知
關于擬支持濱海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第二批數字化轉型二級項目的公示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廢止《有機肥料中鉛、鎘、鉻、砷、汞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等地方標準的通告
天津市關于發布檢驗檢測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優秀案例和重點項目的通知
關于公開征求《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食品經營者報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西青區商務局關于2024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申報情況的公示
關于落實《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4年版)》要求確保濱海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二級項目質量的通知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