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開發區、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管委會,東太湖度假區管理辦(太湖新城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公司),各直屬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蘇州市吳江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
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吳江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省、市、區實施方案的重要一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工作以及對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聚焦“四個走在前”“四個新”重大任務,認真落實“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重大要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深化法治政府領域改革,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服務型政府建設深度融合,更好實現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吳江新實踐提供堅強有力法治支撐和服務。
一、堅持黨的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抓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共性綜合清單落實。完善述法工作機制,推動有條件的單位部門開展現場述法,推動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其分管工作范圍內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職責。(牽頭部門: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示范創建和法治督察“兩手抓”,積極參加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聚焦重點問題開展精準化督察,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進一步提升年度報告質效。落實《蘇州市吳江區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實施計劃(2023-2025年)》年度重點工作。統籌抓好法治領域改革任務落實、“關愛民生法治行”等年度重點工作。(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三)實施提升基層行政行為合法性專項行動。落實《蘇州市吳江區基層行政行為法制審核工作指引》,構建務實高效的法制審核運行體系,年內完成全區11個鎮(街道)法制審核機構、審核人員、審核范圍、審核機制全覆蓋。舉辦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培訓,建立健全基層法制審核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機制,全面提升各項工作法治化水平。(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四)深入推進機構改革。推動議事協調機構設置更加精簡科學、運行更加規范高效。持續深化鎮(街道)法治建設,健全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建、管、用“三位一體”整合數據管理和服務職責,統籌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一體謀劃推進以鄉村振興為重點的“三農”工作,扎實推動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和農村改革。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及時更新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做好權責清單與各類目錄清單有效銜接。(牽頭部門:區委編辦,責任部門:區科技局、區數據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等)
(五)夯實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法治保障。圍繞奮力建設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這一重大任務,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積極構建數字經濟治理框架和規則體系,深化專利轉化運用,切實發揮專利制度優勢。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政策規范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突出科技創新供給能力,加快發展多元化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推動建設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業現代化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動知識產權和科技創新相融合,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創性成果法治保護。打造“產業鏈+法律服務聯盟”范例,優化“產業鏈+法律服務”三張清單。(責任部門: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數據局、區發改委、吳江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人社局、區工信局、區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增強營商環境法治效能。深入實施《蘇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更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讓廣大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開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探索“免證辦”標桿應用新場景,2024年底前完成證照證明等文件電子化和證照庫歸集,高頻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事項等全面實現“兩個免于提交”。完善“一人一碼一庫”“一企一碼一庫”建設,實現常用電子證照證明在線服務平臺隨時隨地調用。(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數據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涉外法治建設。積極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需要,持續提升涉外法治建設能力和水平。貫徹落實《江蘇省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確保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平等待遇。做好法律服務資源與國際經貿活動融合對接,既服務本地企業走出去,也保護外國投資者在吳江合法權益。探索開展涉外法律風險領域事前合規試點工作,著力打造外向型民營企業合規樣板。健全涉外商事糾紛多元化、一站式解決機制。[責任部門:區商務局、區法院、區司法局、區外事(接待)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優化長三角區域法治協作。深化執法協作,推動標準協同、銜接暢通、監管聯動、數字賦能。推動形成更多實用性、示范性的長三角“一網通辦”事項和服務場景,推廣應用長三角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遠程虛擬窗口,推動建立證明事項跨區互認共享機制。(責任部門:區司法局、區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統籌依法制規質量和效率并重,以良好制度促進高質量發展
(九)強化規范性文件執行質效。優化立法基層聯系點、法治民意直通車等民意征集渠道功能。探索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評估論證制度,加強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論證,貫徹落實重要文件專家論證制度。細化行政規范性文件報備材料要求,開展專家點評和交叉互審工作,實現實質審查全覆蓋。落實區鎮兩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查詢要求,常態化推進集中統一公開和動態更新工作,加強有違公平條款的清理工作。(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法治化。貫徹實施江蘇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和蘇州市相關細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動態管理和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決策監督機制,推動民生事項“應納盡納”“應納優納”。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工作質效。(牽頭部門:區政府辦,責任部門:區司法局)
四、深入落實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
(十一)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執法隊伍向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7支綜合執法隊伍歸并,推動行政執法職能回歸機關。積極探索深化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進一步健全鎮(街道)綜合執法體制機制,著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一步推進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全面厘清行政執法責任,嚴格實施清單管理。優化相對集中處罰權賦權事項,深入落實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工作規范指引。(牽頭部門:區委編辦、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二)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監督。針對生物醫藥、信息技術、智能制造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特點,分類制定監管規則。組織執法監督典型案例評選,開展城市管理、生態環境、公安執法等重點領域以及輿情多發、矛盾集中的重點地區案卷評查。(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流程、監督協作、發現問題處理、執法評議、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設區鎮兩級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規范行政許可電子文書制作管理。深化青吳嘉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合作交流機制,持續推進區域統一的案卷評查標準適用,聯合開展案卷評查。(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四)優化執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管理制度,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動態管理和備案審查。按照執法類型,持續制定完善執法程序規范。全面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五、改革和創新政府治理方式,更好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十五)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防災救災會商研判、應急力量前置、災情統計評估、物資儲備調用、基層防災救災等“五項機制”。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實施演練實戰化、協同一體化、管理科學化、裝備專業化。落實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應急隊伍“三項準備”,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牽頭部門:區應急管理局,責任部門:區司法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六)強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庭所共建”。協同推進“共享法庭”平臺應用和訴調對接“一號響應”機制運行。建立重大糾紛調解協議合法性評估指導機制。實質化運作“公證+調解”對接機制。加快推進律師參與調解工作機制。探索社會組織參與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規范。推廣“蘇解紛”平臺運用,推動矛盾糾紛在基層源頭化解。深化推進訴源治理,鼓勵探索類型化糾紛化解經驗。(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七)推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規范化建設。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組織復議審判同堂培訓,強化典型案例研判分析,健全優化辦案機制,提高辦案質效。持續深化府院聯動,常態化召開府院聯席會議,發揮行政爭議協同化解工作站作用,加強對行政爭議數量、類型、成因等分析研判。持續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保持出庭應訴率100%,推動行政負責人參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并不斷提高參與協調化解率,持續實現行政訴訟案件量和敗訴率“雙下降”。(牽頭部門:區法院、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十八)提升人民群眾法治政府建設獲得感。加強新媒體新技術運用,完善民意調查和收集機制。全面建設公安機關接報案中心,開展河湖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政務公開,優化政風熱線機制。深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與110報警服務臺高效對接聯動,進一步拓展12345熱線運用。(責任部門:區司法局、區公安局、區水務局、區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扎實推進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建設,推動政府工作在法律框架內開展
(十九)有力形成法治政府監督合力。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圍繞規劃實施、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持續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等方面,有效發揮審計職能。常態化開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監督檢查,探索實施聯合懲戒,加強統計信用建設。聚焦重點領域,持續開展地方財經紀律專項整治。(責任部門:區紀委監委、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發揮法治督察推動作用。科學制定年度法治督察計劃,優化全面依法治區督察形式,切實推動法治督察與減負結合。深化紀法銜接機制,持續推動督察整改情況與考核評價掛鉤,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基層法制審核、重點執法領域等專項督察。探索重大法治案事件督察,完善“互聯網+督察”線索收集機制,優化第三方評估形式。(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二十一)發展協同高效的數字政府。加快推進“一網通辦”,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免證辦”,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精簡辦事材料、提高辦事效率;優化區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推動將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接入在線平臺,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加快實現“一網統管”,逐步打通城市運行各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圍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應急安全、綜治平安等領域,提升多跨協同城運事件應急響應能力,實現即時感知、動態預知。(牽頭部門:區數據局,責任部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二十二)持續推進智慧法治實踐。加強數字政府建設,不斷優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推動“一網通用”“一網統管”協同發展。推動智慧執法建設,推行“掌上執法”應用,探索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實現行政執法裁量和文書制作電子化。推動建立數據交互通道,推動政法部門業務協同。升級公證大數據應用服務平臺,加快拓展“區塊鏈+公證”的執法場景應用。(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數據局,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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