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工信(經發)局、財政(審)局:
為充分發揮市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促進全市工業經濟加快發展,依據相關政策文件以及《揚州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揚財規〔2023〕8號),現開展2024年度市級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工業領域設備更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支持工業領域設備更新,鼓勵重點產業企業以及獲評專精特新企業、智改數轉網聯標桿示范、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鼓勵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項目。
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度市級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工業領域設備更新)申報指南(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揚州正常經營1年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企業或有關單位;
2、同一項目未獲得過市級(含)以上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3、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4、未因違反有關規定,被禁止申報專項資金;
5、申報指南(附件1)中明確的其他具體申報條件。
三、申報事項
1、企業(單位)申報流程。項目采取線上“無紙化”申報,無需提交線下材料。各申報主體可登錄揚州市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易申報”系統(http://sme.yangzhou.gov.cn/login.html),按系統提示填寫項目申報表,并按照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確認提交后完成線上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17:00,申報截止后,線上申報渠道將自動關閉。
2、屬地初審流程。各縣(市、區)工信部門線上審核本地區項目材料,未經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由各地工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具體包括:
(1)各地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的請示;
(2)2024年度市級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需采用線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的項目匯總表)。其中,項目申報主體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信用審查依據,各地工信部門務必核實準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無法開展信用審查的,該項目將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供紙質蓋章原件2份和電子文檔,于10月10日前報送至市工信局綜合規劃處。
四、其他規定
1、項目申報數量。同一申報主體可申報1個項目。
2、信用記錄使用。根據國家、省要求,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政性約束和懲戒,對失信主體限制安排財政性資金項目,信用查詢情況使用期限為申報截止日向前追溯2年。申報主體可登錄揚州市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信用查詢”服務(網址:http://sme.yangzhou.gov.cn/ccroa.html)查詢本單位信用情況,有失信行為的可按照《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申請信用修復。完成信用修復的申報主體需在申報截止日前,將相關部門出具的信用修復證明文件(加蓋公章)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
3、數據統計口徑。本次項目申報所涉設備投入等數據均指不含稅金額,各申報主體在申報資金獎補時應以相關數據不含稅金額進行測算,并且在提供的專項審計報告中,也應體現項目申報所需數據的不含稅金額。
五、工作要求
1、精準遴選項目。各地工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要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加大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政策宣傳力度,認真摸排申報主體情況,積極做好項目儲備,組織推薦一批技術水平高、對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有顯著促進作用、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有帶動作用的好項目,提高資金支持集中度,增強企業獲得感。
2、嚴格審核把關。各地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按職責認真審核,嚴格把關,重點審查申報主體經營情況、申報材料是否完整真實、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評審、財務審查,擇優確定擬安排獎勵項目,并對擬安排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市財政局根據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等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3、加強績效評估。各地工信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市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要求,加強對資金項目的跟蹤管理和績效評價,及時報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項目實施績效請于次年6月底前書面報市工信局和市財政局。
4、做好過程監督。嚴格執行《2017“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范》(揚發〔2017〕31號)、《揚州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揚財規〔2023〕8號)、《市工信局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操作規范實施細則》(揚工信辦〔2023〕96號)等文件要求,對項目資金申報、使用各個環節加強監督管理。
5、嚴明紀律要求。
(1)對需要開展第三方審計的項目,申報主體應積極配合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完成項目審計工作。對不配合第三方審計的,取消本次申報資格。
(2)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完整性負責,按要求填寫《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并將加蓋公章的承諾書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用于申報獎補資金的各類發票僅可使用一次,對于已經使用過的發票應在本次申報中予以剔除。發現申報主體有假項目、假發票、假審計報告、聯合社會中介機構虛假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獎勵資格,記入企業信用檔案,3年內不得申報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獎補政策項目,不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獎補政策項目;發現申報主體申報的設備投入等金額與審核后核定的金額相差較大的,將酌情核減項目獎補資金。
(3)發現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違規違紀問題的,從嚴查處、追究問責,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嚴處理。
六、聯系方式
1、線上申報平臺技術支持聯系方式:
吳建揚 15949087077(微信同號)
劉智慧 18860926443(微信同號)
2、咨詢監督電話:
市工信局投資與技術改造處(重點產業技術改造項目),0514-87867722、0514-89993723;
市工信局節能與綜合利用處(綠色化改造項目),0514-87861111、0514-82181779;
市工信局綜合規劃處,0514-87867700;
市財政局工貿處,0514-80597107;
市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0514-87868520;
市工信局機關紀委,0514-87862707。
本通知電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網址:http://gxj.yangzhou.gov.cn。
揚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揚州市財政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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