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南海科技服務業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有3個獨立辦公場地(面積分別為86.3㎡、61.5㎡、61㎡)擬引進科技服務機構進駐。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請單位服務類型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科技金融服務、科技中介與推廣服務或含上述內容的綜合類服務。
二、申請進駐集聚區的要求和流程
(一)申請進駐集聚區的要求:
1.機構通過進駐評審后,必須在兩個月內完成企業法人注冊地注冊或遷入集聚區場地相關手續,并在注冊(遷入)后一個月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進駐的機構的年度業務績效目標,轉換成得分后,除以其申請進駐的場地面積不低于1分/㎡(指標分值詳見附件1)。
3.申請進駐的機構應滿足最低人數要求:專職工作人員人均使用場地面積不得超過20平方米,即申請進駐的場地面積÷專職工作人員數量≤20。
(二)申請進駐集聚區的流程:
機構向南海區生產力促進中心提交《南海科技服務業集聚區進駐申報書》(附件2)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公示一周→評審結果公告→獲得進駐資格的機構與區生產力促進中心簽訂集聚區場地使用協議。
(三)申請進駐集聚區的證明材料:
機構工商證件、執業資格證、法人身份證等,機構專職人員工資流水單、進駐半年后的預估人數等,專職人員簡歷、執業證、職業資格證等,進駐工作計劃(含年度績效目標說明)。
三、進駐選拔機制和考核退出機制
根據申請進駐機構所遞交的申報材料,對其業務績效、措施與計劃的可行性、過往業績及榮譽、團隊結構等方面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會在區科技局官網及“科創南海”公眾號公布。
新進駐機構進駐當年的業務績效按其申報時填報的目標進行考核。如當年未完成填報目標,未完成部分疊加至下一年業務績效考核中,并繳納違約金(按25元/㎡/月計算),后續按進駐后所簽訂的《南海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場地使用協議》有關約定進行處理。
以下情況除繳納違約金外,須在限期內撤離:
(一)連續三年業務績效考核不達標;
(二)同一年內業務績效考核和人數考核都不達標;
(三)出現其他重大失信或違法違規行為。
四、其他事項
請申報入駐集聚區的科技服務機構于2023年2月10日下班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七份)交至南海區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人:陳小姐;電話:0757-86089189;郵箱:nhppc@sina.com;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天佑三路3號南海科學館A座102室。)
佛山市南海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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