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晉發〔2018〕37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晉政辦發〔2017〕113號)精神,按照《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關于高質量推進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的通知(晉企發〔2021〕75號)精神,為鼓勵中小微企業進行規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省局決定繼續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企業進行獎勵。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與條件
資金獎勵圍繞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簡稱“四上”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按照“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原則,從申請省級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的企業中,選擇同時滿足如下基本條件的企業予以支持:
1.企業是在我省境內注冊登記并生產經營,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企業劃型參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確定)。
2.企業生產經營或業務開展情況良好,具有較高的盈利能力(2020-2022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萬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存續期滿三個完整會計年度(2019年1月1日前成立)。
3.企業申報獎勵資金時屬于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四上”企業或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
4.企業主營業務明確,發展前景較好,其中: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類企業要求總資產在300萬元以上;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租賃業、住宿和餐飲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工業類企業要求總資產在500萬元以上;
其他未列明行業要求的總資產在500萬元以上。
以上各項經濟指標統一以2021年度的數據達標為準。
對于“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不做資產要求。
對注冊地在原貧困縣的企業,予以適當傾斜,將“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萬元”、“總資產”指標降低為既定標準的80%(含本數)以上。
房地產開發業、金融服務業不在省級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的支持范圍。
5.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2020年1月到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前沒有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理、處罰,如非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需提供相應處理部門出具的明確書面說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文件為準。
6.企業在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已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即為股份有限公司和進行了二次股改的企業不在獎勵范圍。
7.企業已按相關要求,經審核,進入山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
二、獎勵標準
民營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山西省中小微企業股改獎勵資金申請報告;
2.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3.企業開展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情況及效果介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變更登記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新修訂的公司章程;
8.企業2020-2022年度財務報表(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會計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經第三方機構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股改時的審計報告(需防偽碼);并提供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股改服務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9.企業稅務系統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完稅憑證等,能反映2020-2022年度營業收入及凈利潤的資料);
10.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能夠證明企業進行了規范化股份制改造法律意見書;并提供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服務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11.如有評估及驗資事項,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并提供評估服務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12.企業若已掛牌或上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資料,按照順序,采用A4紙制作成冊,加蓋企業公章。企業需對其股改過程及申報資料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如發現企業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情形的,追究相應責任。
四、申報審核流程
1.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需向注冊地的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申報材料。
2.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接到企業的申請后,負責對申報股改獎勵資金的中小企業組織實地考察和初審,確認企業運行正常并確實委托相關機構開展了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對企業提供的復印件材料與原件進行核對,確保復印件材料與原件一致;在《山西省中小微企業股改獎勵資金申請報告》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正式行文向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
3.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接到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文件后,需認真審核申報資料,結合當地產業發展情況,對企業改制目的、改制過程、改制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并正式行文向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推薦。
4.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申報資料及推薦文件(紙質版與PDF電子掃描版各一份)于2023年6月5日前報送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融資財務處,逾期不再接收。申報資料掃描件按市匯總刻錄光盤隨紙質資料一并報送。各市推薦文件及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五、有關說明
省局在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申報工作中從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開展申報輔導服務,無特殊通道或捷徑,企業只需按照此文件申報材料要求逐條準備即可。
聯系人:蔚振宇
電 話:0351-5607179
郵 箱:sxqyjrzc7179@163.com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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