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識產權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2〕985號)和《山西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工作的通知》(晉知產函〔2022〕41號)要求,各市認真組織實施,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3〕584號)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自2023年起啟動并逐年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現將我省有關認定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一)對象范圍。2023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對象為2023年8月31日前,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以下簡稱試點平臺)經審核通過完成備案的全部專利產品,不受產業領域限制。
(二)數據要求。參加本次認定的產品備案信息應為2022年度數據信息。
(三)評價基準。本次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應為參照《企業專利密集型產品評價方法》(T/PPAC402-2022),達到所屬產品分類評價基準,經濟效益高且專利價值貢獻突出的產品。
二、認定程序
(一)備案申報。參加本次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的企業,應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過試點平臺提交專利產品備案申報。已完成備案但信息為2021年及以前的產品,企業須將產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備案申報。
(二)備案審核。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試點平臺對我省申報備案的產品信息按要求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備案。審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備案的產品不參加本次認定。
(三)產品認定。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試點平臺對通過審核的專利產品進行認定,滿足條件的,認定為2023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局、示范區局要嚴格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部署要求,實施專利密集型產品培育推廣,強化部門協同,推動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有科技型骨干企業等重點市場主體專利產品備案應備盡備,確保企業正常參加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獲得相關政策支持。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以專利產品備案及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情況為基礎,結合各地專利擁有量、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等數據,綜合評價并定期通報地方專利轉化實施情況。省局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情況對各市的情況進行通報。
(三)各市局、示范區局要督促參加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工作的企業,按照誠實守信原則,確保產品備案信息真實準確。省局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于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企業的通報情況,進行全省通報并取消其參加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及享受其他各項政策的資格。
聯系人:知識產權運用處賈貴臣電話:0351-7680092
山西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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