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的精神,今年我市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等工作以來,各縣(市、區)積極發動,廣大中小企業踴躍申報,為進一步優化評價及認定推薦等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的精神,原定于今年11月15日截止的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推薦工作提前至今年9月20日前(時間以企業在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上申報的為準),評價基本條件、標準、程序等相關事項參照今年6月下發的《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辦理。
二、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的精神,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申報工作順延至9月25日止,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2〕3號)的要求,已被認定為廣東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企業、申報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均可申報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其他申報要求及程序按照今年6月下發的《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0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辦理。
三、其他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在9月21日前收集匯總轄區內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材料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匯總表(一式一份,均需加蓋公章)后報我局,同時通過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審核提交企業的創新型線上申報材料。
(二)請各縣(市、區)在9月26日前收集匯總填報《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報我局,同時通過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審核提交企業的專精特新線上申報材料。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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