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金融發展的明確定位,以及《深圳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和《關于加快建設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意見》相關精神,聚焦羅湖金融“一帶五區”建設目標,充分依托紅嶺新興金融產業帶區位便捷、空間放量和機構集聚等優勢,推進建設財富管理集聚區,助力深圳打造國際一流的財富管理中心,羅湖區金融服務署起草了《深圳市羅湖區關于高質量建設財富管理集聚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二、起草過程
(一)廣泛調研。區金融服務署結合日常走訪調研金融機構反饋的行業發展趨勢、經營難點痛點,集中相關行業協會、重點金融機構開展座談會,全面調研行業發展情況、存在問題,了解企業政策需求;同時搜集對比市區各級金融領域相關扶持政策,借鑒參考全國范圍內財富管理領域的先進做法和政策依據。
(二)組織編寫。由區金融服務署牽頭成立財富管理集聚區專責小組,圍繞羅湖區打造“三力三區”的產業發展定位,特別是創建具有國際市場輻射力的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的具體要求,逐條細研扶持門檻、標準、限度,不斷調整優化政策內容。
(三)優化調整。一是向區發改局、工信局、科創局、財政局、文體局、住建局、審計局、國資局、統計局、企服中心(投資推廣署)、市監局、生態局、稅務局等13個單位征求意見,對合理建議予以吸收采納。二是根據羅湖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對政策結構、文字表述等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
三、主要內容
《措施》共有30條,其中主體部分從六個方面提出了25條具體內容:
一是促進財富管理機構集聚。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羅湖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并對符合條件的財富管理機構給予獎勵。支持財富管理法人機構及特色機構集聚發展,培育風投創投機構和基金管理人,鼓勵發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基金,發展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引進服務財富管理的金融科技公司和其他專業機構。
二是支持財富管理業務創新。支持財富管理機構探索各類創新產品,鼓勵申報“紅嶺金融創新項目”,鼓勵黃金金融財富管理產品創新,鼓勵股權交易和資產并購,鼓勵財富管理機構資金托管業務做強做優做大。
三是提供優質優價空間支持。鼓勵轄區老舊園區(樓宇)聚焦財富管理提質升級,鼓勵購置商業樓宇打造財富管理集聚園區等載體,對在轄區購置商業樓宇打造財富管理集聚園區、私募量化交易園區等載體的相關機構,給予一定扶持。對新引進的對財富管理集聚產生重大影響或入駐財富管理集聚園區的相關機構,給予辦公租房扶持,推進集聚園區建設。
四是強化深港財富管理合作。吸引深港跨境金融主體落戶,支持發起設立深港跨境金融專營機構,鼓勵香港持牌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私人銀行、家族辦公室、財富管理中心等專業服務機構及代表處,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家族辦公室在羅湖注冊成立實體公司并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金融產品銷售、基金投資顧問等業務牌照。促進財富管理機構雙向拓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管理機構開展跨境股權投資,支持羅湖財富管理機構拓展海外市場投資渠道。探索完善企業跨境金融服務,探索擴大跨境理財通試點范圍、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范圍。
五是營造行業良好發展生態,完善財富管理智庫建設,推動設立財富管理行業協會,對接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羅湖設立財富管理研究專業機構、高端金融智庫,鼓勵具有影響力的財經媒體入駐羅湖。提升國際財富管理中心品牌影響力,引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財富管理主題相關會議或論壇,高規格舉辦紅嶺金融論壇,定期舉辦國際高端財富管理論壇、財富管理峰會,推動財富管理主題沙龍活動常態化、品牌化。提供財富管理機構全生命周期服務,為財富管理機構商事主體登記、備案、許可經營證辦理等事項提供專業化指導,簡化辦事流程。
六是加大財富管理人才引進培養。加大財富管理人才培養引進力度,落實金融領軍人才政策,實施財富管理人才培養工程。支持財富管理高層次人才培育,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羅湖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動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為博士后研究員提供科研支持。打造財富管理專業投顧團隊,支持財富管理行業組織加強財富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開展財富管理專業培訓、舉辦財富管理專業評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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