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現將《關于加快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
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城市副中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承接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新動能,推進主導產業拔節成勢,激發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澎湃動力,將城市副中心打造成為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城市發展樣板,特制定本措施。
一、強鏈固鏈加速產業集群化發展
(一)壯大鏈主企業。聚焦產業鏈核心環節、龍頭企業,招大引強、培優育強,對新增產業鏈頭部企業最高按年度區域貢獻的70%給予扶持,對存量產業鏈頭部企業最高按年度區域貢獻增量部分的70%給予扶持。
(二)加快鏈式集聚。充分發揮鏈主企業、專業運營主體的聚合帶動效應,助力鏈主企業、樓宇或園區運營主體等落地發展,對經認定由鏈主企業、樓宇或園區運營主體引進的企業,最高按年度區域貢獻達到既定標準以上部分的70%給予合并計算支持。
(三)促進孵化延鏈。科技賦能產業鏈延伸,支持領軍企業等主體建設產業孵化平臺,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落地進程,根據孵化平臺建設需要和成效,提供低成本產業空間并給予連續三年每年最高1000萬元支持。
(四)強化共性技術服務。面向產業共性技術研發與應用服務需求,支持領軍企業、鏈主企業等聯合相關機構,建設共性技術公共平臺,提供研發、測試等專業服務,根據成效,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五)助力中小微企業成長。健全完善產業鏈各環節企業梯級培育機制,精準扶持潛力企業由小變大、由微變強,對區域貢獻高且保持高速增長的中小企業分梯度給予支持。
(六)拓寬招商渠道。實施資本招商,做強平臺招商,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加快匯聚。對各類基金引入的企業累計區域貢獻達到既定標準,最高可按年度區域貢獻達到既定標準以上部分的70%給予合并計算支持。對經認定并簽約的專業招商平臺,引入的企業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的,給予不超過年度區域貢獻15%的一次性支持。
二、科技引領加速產業創新化發展
(七)以研發促創新。鼓勵企業根據國家戰略需要、高質量發展需求和行業發展趨勢,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研發機構、研發總部建設,按照研發投入情況,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科技攻關與成果轉化,根據成果產出績效情況,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八)以數智促創新。大力推動企業智能化轉型和數字化提升,對獲得“燈塔工廠”稱號、國家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示范稱號、北京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示范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九)以平臺促創新。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符合條件的骨干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以及上下游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高水平創新平臺,對首次獲得國家級、市級認定的,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十)以引優促創新。進一步完善專精特新等科創潛力企業發現、培育、扶持工作體系,引導、引進雙向發力,對于新認定或新遷入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北京市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十一)以綠色促創新。著力提升產業發展“含綠量”,全面推進企業綠色化轉型,對于創建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開展綠色化改造提升、使用分布式光伏能源代替化石能源、開展碳中和認證或采用非交易行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相關行業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三、優化環境加速產業生態化發展
(十二)打造“三最”營商品牌。盡快形成綜合成本最低、審批效率最高、行政服務最好的營商環境。打造“智慧通辦”品牌,夯實政務中心線上線下幫辦體系,開設企業專屬空間,實現政策直享、服務直達、訴求直通。完善企業工商稅務“雙落地”全程服務體系和重點企業“服務包”機制,強化區級領導聯系服務重點企業制度。設置產業園區公共服務站,當好企業貼心服務的“店小二”,實現政務服務向產業園區延伸。建立“我幫企業拓市場”服務機制,搭建溝通交流平臺,積極幫助企業找訂單、扶企富企。
(十三)健全專業服務體系。大力吸引國際國內知名法律服務、會計審計、人力資源服務、科技服務等專業服務機構落戶發展,對于符合條件的相關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十四)深化應用場景創新范式。開放全域應用場景,通過部門派單、場景大賽等方式,為企業適配場景,鼓勵企業將新技術、新產品在城市副中心落地驗證或示范應用,對于經認定的重點場景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四、創新供給夯實產業空間保障
(十五)加大產業空間供給。每年釋放不少于50萬平方米的功能復合新型產業空間。推動工業上樓,打造先進工業樓宇綜合體。
(十六)定制企業新增用地。給予增量用地“定制化服務”,在規模指標、使用年限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土地出讓價格可在產業用地基準地價基礎上作合理修正評估。
(十七)盤活利用存量空間。鼓勵通過自主、聯營、租賃等方式對老舊廠房開展產業提升改造,打造特色園區。對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最高3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十八)多元供應項目用地。支持企業通過彈性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獲得產業空間,依托集體土地入市及統籌利用、樓宇分割銷售等政策,多種模式為產業項目落地提供保障。
(十九)構建高效落地機制。采取聯合辦公、線上會商等方式,實現項目即時并聯審批,實現“成交即交地”“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等服務成效,在項目立項、規劃、用地報批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創造副中心審批新速度。
五、靶向施策夯實產業人才保障
(二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對符合產業定位的重點企業,按規定對其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核心業務骨干的落戶需求,應辦盡辦;對其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干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辦理需求,足額保障;對其引進的優秀非京籍生源畢業生的戶籍指標,重點傾斜。
(二十一)實施“運河英才”計劃。整合優質公共服務資源,發放“運河英才卡”。對于入選計劃的人才,免租入住高品質人才公寓;在城市副中心購房給予最高150萬元購房補貼。在子女教育、醫療服務、個性化出行、政務服務等方面為相關人才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六、金融助力夯實產業資金保障
(二十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強化對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業務給予1%的利息補貼和1%的擔保貼費,對信用貸款按本金損失部分的30%給予金融機構貸款風險補償,鼓勵銀行、擔保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二十三)發揮產業引導基金功能。用足用好城市副中心50億元產業引導基金,支持設立重點產業子基金,完善被投企業落戶展業綜合服務。實施政府出資讓利、團隊激勵等扶持措施,對產業投資基金返投比例達到2倍及以上的,區級財政基金出資部分所獲超額收益可按最高60%比例予以讓渡,支持產業帶動性強的基金管理企業、投資人擴大再投資。
(二十四)加大企業上市服務支持。深化北交所—北京城市副中心上市企業培育基地建設,發揮券商、資管、股權投資等集成服務優勢,強化擬上市、掛牌企業上市輔導、展業經營等綜合服務,對新增上市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二十五)推動私募基金業健康發展。完善“募投管退”全鏈條支持措施,按基金實際投資規模或上一年度項目退出產生投資收益規模,給予管理人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
(二十六)加速綠色金融創新發展。支持綠色金融特色機構建設。優化綠色金融流程、產品和服務,拓展金融服務綠色發展的深度和廣度。鼓勵金融機構實行有差別、動態的綠色授信或投資政策,對單筆綠色信貸給予最高600萬元風險補償。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享受“一事一議”扶持政策的企業,不適用本措施。本措施由北京市通州區產業發展促進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措施中“區域貢獻”指企業或機構對通州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的綜合貢獻,包括但不限于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人才貢獻、科技創新投入、行業貢獻、就業貢獻等(具體標準以產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既定標準”是年度區域貢獻的設定標準,根據區域經濟指標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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