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廣東省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工作啟動啦!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凡在我市依法注冊、合法經營,熱心社會公益、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承擔促進就業社會責任,依法、規范用工,積極開發就業崗位招用脫貧人口達到一定數量,并保持其穩定就業一定時間的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勞務派遣類公司、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下同)均可申報,一起來看看申報流程吧!
一、認定條件
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條件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號)(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管理辦法》)執行。
(一)招用本省脫貧人口或我省對口幫扶地區(廣西、貴州、新疆、西藏)脫貧人口超過(含)30人(至申請時在崗)。
(二)與脫貧人口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并連續履行勞動合同滿6個月以上,按時支付勞動報酬。
(三)50%以上的在崗脫貧人口綜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近6個月平均)。
(四)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近三年來未發生拖欠工資、集體停工等重大事件,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嚴重侵害脫貧人口合法勞動權益的情況。
(五)近三年內無不良征信和違法行為記錄。
二、申報受理時間
2024年5月10日前。
三、申報材料
符合認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在申報受理時間前向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才就業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其他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一)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申請表(附件2);
(二)用人單位招用脫貧人口花名冊(附件3)、勞動合同復印件以及近6個月銀行代發工資明細回單(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所涉脫貧人口員工必須于申請時在崗?
(三)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不需復印件,只核驗原件);
(四)用人單位無不良征信和違法行為承諾書(附件4);
(五)用人單位無不良征信證明(通過“信用中國”或“信用廣東”網站或小程序核查并打印蓋章)。
四、認定程序
收到申報材料后,由市人社部門會同市鄉村振興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公示等環節后,擇優推薦上報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省級評審,詳細認定程序依照《認定管理方法》執行。
五、獎補措施
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經認定后,根據《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按30萬元/個予以一次性獎補。
聯系方式:劉先生,0756-2125973
附件:1.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號)
2.省級示范性就業幫扶基地認定申請表
3.用人單位招用脫貧人口花名冊
4.用人單位無不良征信和違法行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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