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于2024年6月開始對全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從業行為和成果文件質量開展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檢查對象為在深圳市從業的本地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以及外省、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深圳分公司,結合企業信用評價情況和上一年度執法檢查情況實行差異化監管。受檢企業通過深圳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
二、檢查內容
(一)營業執照是否具備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二)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是否建立。
(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四)造價成果文件編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合同約定和我市相關計價規定。
(五)在“企業與人員信息誠信申報平臺”、“建筑市場主體信用管理系統”以及“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監管平臺”(以下簡稱“造價咨詢監管平臺”)填報的信息是否完整、準確。
(六)統計報表以及其他資料報送是否及時、準確。
(七)企業及其專業人員的其他從業執業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用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可以通過各級政府信息平臺進行共享查詢的事項,直接通過平臺進行核查。不能查詢的,由受檢企業在“造價咨詢監管平臺”上傳相關資料,檢查人員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行網上核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受檢企業未按要求報送受檢資料或者受檢資料存在疑問等情形的,通過現場檢查予以進一步核實處理。
四、檢查時間和流程
(一)企業自查和受檢企業、成果文件抽取階段(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1.所有企業對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1和附件2)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2.在深圳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受檢企業。
3.對于被抽取到的企業,在“造價咨詢監管平臺”項目庫隨機抽取一份造價成果文件。抽取標準為:一是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之間完成;二是執行深圳市計價標準;三是項目類型為工程竣工結算或招標控制價,不抽取總價包干項目結算文件。“造價咨詢監管平臺”成果文件填報不完整的企業,根據其后續上傳的成果文件清單進行抽取。
(二)企業資料上傳階段(2024年7月1日—7月9日)
電話通知被抽取到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將受檢資料(見附件3)上傳至“造價咨詢監管平臺”。其中成果文件資料須在收到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上傳;其他資料須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上傳。
(三)檢查階段(2024年7月10日—9月10日)
對企業及其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從業執業行為和成果文件質量進行檢查。檢查結束后,結合年度普法宣傳工作,向受檢企業反饋檢查結果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
(四)總結階段(2024年9月11日—10月31日)
在省、市行政執法平臺公示檢查結果。依法處理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外省、市企業深圳分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抄送其總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存在不良行為的企業按時完成整改,并根據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6月17日
(聯系人:郭冠琪,聯系電話:0755-8378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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