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數字化牽引單位,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3〕26號)和《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湛江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工信函〔2024〕18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現組織開展湛江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診斷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診斷評估目的
通過購買服務確定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為有被改造意向企業(以下簡稱“被改造企業”)提供市級以上部門要求的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覆蓋研發設計、營銷銷售、采購供應、生產制造、倉儲物流、工業安全等業務環節),摸清企業數字化轉型現狀與需求,評估企業數字化水平等級,為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目標和解決方案,降低企業數字化轉型成本。
二、診斷評估對象
在湛江市注冊并有意愿參加此次試點工作的水產、小家電、羽絨行業的制造業企業,且是符合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中小企業。
三、診斷評估時間
即日起,視工作進展分批開展。
四、診斷流程及有關要求
(一)加快組建生態聯合體。牽引單位與集成服務商、產業生態合作伙伴須盡快簽訂合作協議,組建“1+1+N”生態聯合體,并于6月18日前登錄《湛江市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填報系統》填報備案(詳見附件1的“產業生態聯合體備案”,需將雙方合作協議(蓋章掃描版)進行備案)。生態聯合體可以動態調整,如有調整,需在調整后一周內完成備案。
(二)明確診斷評估企業。診斷評估企業為意愿參與此次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被改造企業。通過面向縣(市、區)征集和牽引單位發動的方式,確定被改造企業名單。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湛江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改造需求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持續發動征集被改造企業,組織被改造企業登錄填報《湛江市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填報系統》(詳見附件1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改造需求征集”),并于每周五向市工信局報送發動情況。
牽引單位要積極發揮牽引作用,發動企業、挖掘改造意愿,并與被改造企業簽訂《湛江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服務合作意向書》(附件2),每周五及時登錄《湛江市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填報系統》填報備案(詳見附件1的“擬改造企業數字化服務合作備案記錄”,需將雙方數字化服務合作意向書(蓋章掃描版)進行備案)。
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每周五將根據備案情況組織開展下一周的診斷。被改造企業在改造需求征集與合作備案記錄兩個系統上填報、備案的有出入的,以合作備案記錄為準。牽引單位須承諾積極配合開展診斷評估工作,并于6月19日前簽署《湛江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數字化牽引單位承諾函》(附件3)報市工信局。
(三)組建診斷評估隊伍。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負責組建診斷評估隊伍。牽引單位及生態聯合體至少安排1名中級或以上職稱人員全面、全程協助對其所負責的被改造企業開展診斷評估。牽引單位于6月19日前登錄《湛江市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填報系統》,填報所提供的的支持人員信息(詳見附件1的“數字化診斷成員備案”)。
(四)做好診斷行程安排、協調等工作。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根據被改造企業備案情況及時安排診斷行程。牽引單位負責協調被改造企業根據診斷日程,安排落實診斷評估接待工作。
(五)開展現場診斷評估。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根據工信部的《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以及省、市的相關要求,對被改造企業的研、產、供、銷、服等業務環節進行診斷評估,并通過現場拍照、系統截圖、實體材料等方式對現狀情況進行記錄。現場診斷評估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訪談交流、車間及產線調研、現狀記錄、技術診斷、方案溝通、診斷結果匯報等。
(六)形成診斷評估報告。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根據企業現場診斷評估情況,對照相關評測標準和要求,確定企業數字化水平等級,明確企業數字化轉型痛點與不足,提出解決方案建議,梳理形成診斷評估報告。診斷評估報告一式兩份,經被改造企業、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雙方核實簽字蓋章確認后并各自留存。
(七)建立溝通反饋機制。牽引單位每周五前登錄《湛江市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填報系統》(詳見附件1的“試點工作周報”),填報本周工作進展、下周工作計劃、存在問題及需協調事項。數字化診斷評估服務單位匯總并及時研判診斷等相關工作情況,同時報市工信局。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聯系人:王南超、林延垚,聯系電話:0759-3181591、1890220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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