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財規〔2024〕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相關單位:
《關于升級“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做好組織實施。
廈門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升級“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
為推動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助力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做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有關工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增強經濟活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打造“財政政策+金融工具”3.0版,形成總規模超1000億元的政策工具組合,強化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協同互動,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改革創新。統籌資金、資產、資源為一體,充分運用“財政+金融”理念,統籌運用政策性金融、貼息獎補、政府采購、融資擔保等政策工具,支持和撬動更多資金精準服務經濟社會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構建更高效率、更可持續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堅持聚焦關鍵。以培育形成新質生產力為主線,策劃生成一批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關鍵領域的優質項目,聚焦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科研成果轉化、持續研發創新等關鍵環節加大投入,更好發揮企業主體作用。
堅持精準施策。完善科技和產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根據企業發展階段,分類設計政策工具,系統運用“投、補、貸、保”等支持措施,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協同發力。
二、主要內容
(一)強化主動投資,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
整合設立3支科創類基金,推動科技和人才扶持資金“撥改投”,形成100億元風投基金群,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賦能產業發展。
1.設立科創風投基金。整合現有科技創新創業引導基金,采取“直投+子基金”的模式,按照“更早更小、風險容忍”的原則,統籌在廈重點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柔性引才科學家團隊等科研成果和創新項目,重點投向第三代半導體、氫能儲能、基因和生物技術、人工智能等未來產業。
2.設立海洋高新產業發展基金。以基金為紐帶,與部屬海洋院所、國家級海洋重點實驗室、涉海龍頭企業等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跟投引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專精特新企業及涉海龍頭企業配套企業,帶動海洋經濟發展。
3.設立金磚科創基金。發揮央地聯動優勢,與央企等合作,重點投向新能源、新材料、醫療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及未來產業領域,加速廈門金磚基地建設和項目落地。
4.推進科技計劃項目和人才獎補資金“撥改投”。推動科技計劃項目扶持資金以及雙百人才、白鷺之星等人才扶持政策,允許將分年兌現扶持資金轉為所創設公司的一次性股權出資,并享受政府投資基金超額收益的40%讓渡或優惠回購價格,更好激勵企業及人才在廈創新創業。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海洋局,市委組織部,火炬集團,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強政策引導,精準支持有效益的投資
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投入產出統籌平衡,以財政政策和基金為引導,鼓勵經營主體運用市場化手段擴大有效益的投資。
1.引導建立科研基礎設施市場化建設運營機制。支持企業和科研院所成立合資公司建設運營科研和產業基礎設施,政府根據項目運營績效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項目融資成本50%。
2.鼓勵企業資產證券化再投資。鼓勵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再投資于小試中試平臺、概念驗證中心等科研和產業基礎設施,按照再投資金額予以1%獎勵。
3.支持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實施。針對具有創新技術的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采購人邀請供應商合作研發,共擔研發風險,并按研發合同約定的數量或者金額購買研發成功的創新產品。重點在醫療、科技、智慧城市等領域,探索運用政府采購賦能技術突破,發揮在需求側對科技創新的推動作用。
4.擴大城市建設投資基金重點投向。將基金的投向重點擴大到綜合開發項目和產業園區載體項目,按照市場化、專業化的原則支持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國資委、商務局、發改委、工信局,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金融機構)
(三)升級現有政策,優化創新發展生態
升級技術創新基金、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供應鏈協作基金政策,推動擴規模、拓范圍、提限額、降成本。
1.完善技術創新基金。基金規模從300億元擴大至500億元。2024年對納入國家大規模設備更新再貸款、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的項目,對企業提供固定融資成本不高于2%/年的融資支持。強化投貸聯動,將符合條件的市區政府投資基金參投的招商落地企業納入支持范圍。對于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市企業、產值超100億元、新增投資額超10億元的工業龍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上限從5億元提高至10億元,研發創新貸款上限從5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其中對新注冊企業,研發創新貸款額度上限從10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
2.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基金規模由300億元擴大至400億元,同時統籌各子基金的額度,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動態使用,提升基金利用效率。新設科創增信子基金,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最高2000萬元的融資支持,該子基金暫免征收增信服務費,并給予1%的貸款貼息,科技擔保貸款企業按不高于1%支付擔保費,提高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
3.優化供應鏈協作基金。基金規模由50億元擴大至100億元,企業固定融資成本統一調降至2%/年。拓展“白名單”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供應鏈核心企業,以及工業核心企業的在廈協作企業(含同集團控股企業)、商貿核心企業的在廈工業協作企業、消費品以舊換新在廈銷售主體納入支持范圍。提高企業融資支持上限,工業子基金的單家企業融資額度由最高5000萬元調整為1億元;商貿子基金的單家企業融資額度由最高2億元提高至3億元,單家集團融資額度由5億元提高至8億元。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務局、發改委,市委金融辦,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金融機構)
(四)完善科技風險分擔體系,有效促進成果轉化
支持金融機構針對性開展產品創新,政府通過費用共擔引導企業運用金融工具分散風險,促進科技成果有效轉化轉產。
1.整合打造“廈研保”。針對企業研發創新過程中的風險,支持保險公司向企業提供普惠性和標準化的研發保險組合,保障范圍涵蓋研發責任、關鍵設備損壞、研發失敗費用損失等,財政按實際繳納保費給予50%的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助30萬元。
2.設置風險分擔機制。對于“廈研保”單家企業賠付超過保費的部分,在一定額度內由政府與保險公司共擔損失。政府分擔金額不超過上年收取保費收入的50%,構建風險分擔體系。
3.探索數據資產融資新模式。支持發展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鼓勵銀行、保險、擔保、信托等金融機構探索開展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數據資產保險、數據資產擔保等創新服務,優化信貸業務管理、保險產品服務,推動數據資產化、資本化。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市委金融辦,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金融機構)
三、其他事項
(五)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強化政策落地實效。各相關金融機構要提高服務效率,建立標準化服務體系,及時反饋和處理企業意見。同時,完善以節能降碳為導向的綠色金融服務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提供更多金融產品及服務,支持綠色低碳及轉型發展需求。
(六)本意見第(三)點、第(四)點所涉及的貼息、保費補助等資金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本市相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已出臺的扶持政策與本意見資金獎勵有重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勵。
(七)本意見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制定。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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