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現將我市組織實施中央財政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的相關要求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2024-2026年,聚焦重點產業鏈、工業“六基”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以下稱重點領域)“小巨人”企業,支持重點領域“小巨人”企業打造新動能、攻堅新技術、開發新產品(以下稱“三新”)、強化產業鏈配套能力(以下稱“一強”)。
二、基本條件
(一)有效期內的“小巨人”企業,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
(二)提出“三新”、“一強”推進計劃(以下稱推進計劃,可覆蓋“三新”、“一強”單個或多個方面),提出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2000萬元;
(三)對在上一輪財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財建〔2021〕2號文)中已獲得支持的“小巨人”企業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材料
提交紙質材料,企業信息表和推進計劃各4份(信息表和計劃構成組合),其中,2個組合單獨裝訂,另2組合和其它佐證材料,按下列順序合訂成一冊。
(一)廣東省第4批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附件 2);
(二)“三新”“一強”推進計劃(附件2-1);
(三)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附件5);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2021、2022、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2023年審計報告需在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并賦碼);
(六)主持(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
(七)企業獲得的管理體系認證情況;
(八)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情況;
(九)I類知識產權及實際應用情況;
(十)研發機構證明材料;
(十一)主導產品“補短板”“填空白”情況;
(十二)與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技術先進性情況;
(十三)產業鏈配套,發揮強鏈補鏈穩鏈作用情況;
(十四)其他有關的佐證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發動屬地相關企業進行申報,組織開展審核,堅持優中選優,并指導申報單位實事求是,不得夸大填報企業經營情況和績效目標;應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機構圍繞申報企業謀取不當利益;同時,提供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措施情況,填報《惠州市第4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匯總表》(附件3)和《惠州市第4批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投資情況匯總表》(附件4)。各縣(區)以虛假、冒領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二)企業應嚴格按照財建〔2024〕148號文(附件1)和本文要求,如實、自主申報,按前述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并作出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附件5)及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6,不與申報材料裝訂,單獨一頁),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申報成功的企業應接受各級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抽查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三)2024年第一批工作情況,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于7月8日前報送,包括推薦公文、企業名單匯總表、推進計劃投資情況匯總表、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含推進計劃),以及申報材料合訂本等(加蓋公章紙質件及掃描 PDF電子版送至市工信局服務體系建設科)。
(四)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務必認真做好項目審核把關,中央財政將分兩批下達資金,實施期初下達 50%,實施期末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財政獎補資金清算。若企業最終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則須按申報情況完成計劃投資總額,完成目標任務等,否則將按規定收回或停撥資金。
市工信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資金項目申報事宜,
(五)嚴禁中介機構代理。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財政局
2024年7月4日
(市工信局聯系人:張瑾昊,電話:2892163;
市財政局聯系人:詹善荺,電話:2881856;
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惠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7809425
惠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3369763
惠東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8818236
博羅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6626009
龍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7780431
大亞灣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5562316
仲愷高新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327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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