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奮力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積極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加快聚集科技人才來惠創新創業,現啟動2024年度惠州市科技人才(團隊)項目入庫工作,并將根據今年財政預算和市級科技人才政策組織出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對象
(一)人才高地建設重點發展區域。向仲愷高新區下放市級科技人才(團隊)評審權和管理權,安排不高于資助總名額的40%,由仲愷高新區根據人才引育需求開展自主評審立項。
(二)海外和港澳科技人才(團隊)。一般安排不低于資助總名額的20%,用于支持引進培育海外和港澳科技人才(團隊)。
(三)重點產業領域。優勢傳統產業(家具、服裝、鞋業、食品等),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新型儲能、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經濟、人工智能、綠色環保、高端裝備等),未來產業(未來電子信息、未來智能裝備、未來生命健康、未來材料、未來綠色低碳等)。
二、入庫項目類別和條件
(一)項目類別
科技人才(團隊)項目分為人才項目和團隊項目兩大類。其中人才項目包括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項目、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項目;團隊項目包括科技創新團隊項目、科技創業團隊項目??萍碱I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在資助期間須全職在惠工作;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員在資助期間須全職在惠工作。
(二)基本條件
科技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及第一、第二核心成員申報當年不超過60周歲,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申報當年不超過40周歲。曾在重點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擔任學科帶頭人、項目帶頭人,或曾在知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擔任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申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來惠時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我市用人單位從市外引進且為3年內引進的人員;
2.尚未來惠工作,已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工作協議,并承諾入選后1年內來惠的。
(三)具體申報條件
詳見附件1。
三
、支持措施
(一)科技領軍人才項目根據專家評分按ABCDE五檔資助,結合當年度立項計劃,分別給予500萬、400萬、300萬、200萬、100萬元資助,分五年等額發放。資助資金60%用于支持入選人才開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選人才個人生活補助。
(二)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項目給予50萬元的資助,分五年等額發放。資助資金60%用于支持入選人才開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選人才個人生活補助。
(三)科技創新創業團隊項目根據專家評分按ABCDE五檔資助,結合當年度立項計劃,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項目資助經費。資助額度不超過用人單位承諾對團隊實施該項目的投入(高校、實驗室及非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不作要求)。經費分三期撥付,簽訂合同書后撥付30%,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驗收通過后撥付剩余30%。
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可認定為科技領軍人才,不另外給予經費資助。
四、申報時間、方式和程序
(一)申報人在線填報
用人單位于7月11日0時后登錄惠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陽光政務平臺https://xm.gdstc.gd.gov.cn/hz/login/,注冊單位信息后,為單位申報人創建申報賬號和密碼,申報人選擇“科技人才(團隊)項目”填寫申報書,上傳有關附件材料。其中承諾函請下載簽名后掃描上傳。
(二)用人單位審核提交
用人單位對申報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以及個人科研倫理道德情況進行審核把關,于2024年8月12日17時前在申報系統內提交形式審查表和推薦意見。
(三)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申報人和用人單位是否達到申報條件,核查申報資料是否齊全,于2024年8月22日17時前在線提交審查推薦意見。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承諾
用人單位是科技人才(團隊)項目的申報主體,與申報人共同對申報材料涉及的描述以及提供的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在申報系統內簽署承諾函。
(二)禁止申報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報人(含團隊核心成員)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
1.申報單位或申報人(含團隊核心成員)有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人才支持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
2.申報人(含團隊核心成員)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人才支持項目超過2項;
3.已入選國家、省級科技人才計劃的人才(團隊),不能申請惠州市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培育項目;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或人才支持項目立項;
5.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6.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三)全職要求
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資助期內持續在惠州參加社會保險;
2.在資助期內惠州為其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入庫實繳金額不為零)的唯一繳納地;
3.從境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來惠的,其人事關系若無法改變,需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提供同意派出任職證明、同意離崗創業證明,且立項后僅在原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惠州繳納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入庫實繳金額不為零);
4.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港澳人才或定居港澳海外人才。
(四)限項要求
原則上每個用人單位申報團隊項目數量不能超過3項(惠州學院、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各不能超過5項),原則上每個用人單位申報人才項目不能超過5項(惠州學院、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不能超過10項)。
(五)其他要求
1.人才年齡、用人單位注冊時間、人才來惠等時間節點計算為2024年6月30日。
2.同一人才不能同時申報人才項目和作為團隊帶頭人或第一、二團隊核心成員參與團隊項目申報。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2-2882426;聯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號惠州市科學技術局10樓1005室。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9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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