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
為落實《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根據有關工作部署,我市擬于近期開展新一輪家電“以舊換新”活動。為做好活動前期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活動企業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經營銷售,且信用記錄良好。
(二)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且數據納入我市統計的企業。
(三)企業上年度銷售額達500萬元以上,或本年度1-6月銷售額達300萬元以上,并承諾本年度完成入庫。
(四)提出非上述類別企業的,應附上推薦該企業參加活動合理理由。
二、家電產品范圍(擬)
(一)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能效(水效)等級應達到二級及以上,已納入能效(水效)標識目錄。
(二)手機、平板電腦、智能穿戴類電子產品。
注:以上家電產品范圍僅供本次企業征集工作參考,實際范圍以正式活動公告內容為準。
三、活動內容(擬)
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結合我市實際,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穿戴設備等3類產品給予補貼,手機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0%,每件補貼不超過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設備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四、其他條件
(一)參與活動的企業需承諾相應產品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同期、同類線上線下產品價格。企業優惠讓利資金,由企業自行制定但必須明示讓利幅度。
(二)參與活動的家電銷售企業或其委托的回收企業必須具備相應回收能力,要確保落實“收舊”,按要求登記并核定“以舊換新”信息,并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業具有相應資質、具備一定回收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家電“收舊”協議(憑證)以及相應的回收流程。
(三)參與活動的銷售企業要多渠道多方式宣傳“以舊換新”活動,準確向消費者介紹所售商品對本補貼政策的適用情況,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不得乘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不得存在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
(四)擬參與活動企業必須配合開展審核工作,核銷補貼審核資料包括以下方面:家電“以舊換新”補貼明細表、“收舊”協議(憑證)及舊家電照片(每件提供至少2張能顯示舊家電特性的照片)、單位證件復印件、支付憑證、銷售發票(須為參與活動的企業名稱開具)復印件和墊付補貼憑證、消費者簽收憑證、購買產品開箱照片(須顯示產品機身碼)等紙質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有意參與活動的企業做好“以舊換新”活動的產品臺賬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型號、條形碼、能效或水效等級(一/二級)等,并填妥附件1,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7時前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參加活動申請。
(二)參與本次“以舊換新”活動的企業名單,將在本次摸查收集工作的基礎上進行評審確認,未報名參與本次信息收集工作的企業,將不納入活動范圍。
肇慶市商務局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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