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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中北高新區、綜改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共太原市委辦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并辦發〔2022〕2號),對績效評價優秀的市新型研發機構給予獎補資金支持,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市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運行和發展,提高建設質量和水平。根據《太原市科學技術局太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太原市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并科〔2024〕7號),現組織對2022年度太原市認定的市新型研發機構開展2023年度績效評價工作。
一、年度績效評價范圍
1.評價對象:2022年度太原市認定的市新型研發機構。
2.數據填報:市新型研發機構填報數據為2023年度數據(部分財務指標含2022年度數據)。
二、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流程
績效評價包括單位自評、推薦單位初步審核、會議評價和現場抽查等環節??冃гu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原則上優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參加年度績效評價的市新型研發機構,10月25日須提交《太原市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自評報告》(見附件),其中:向所在轄區科技管理部門報送一份;向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太原技術轉移促進中心報送二份(一份該中心留檔,一份報市科技局)。
請各推薦單位根據績效評價標準及要求,對本轄區的市新型研發機構進行績效評價,提出評價意見,并于10月31日前報送評價結果。原則上推薦單位評價優秀以上的比例不超過參評市新型研發機構總數的50%(評價結果可向上進位,如參評單位有3家,50%為1.5,則可推薦優秀2家)。對評價不合格的,推薦單位須提出整改意見建議。
對推薦單位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市新型研發機構,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會議評價。對進入會議評價的市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現場抽查評價。
三、有關要求
(一)市新型研發機構已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市科技局可直接采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公布的績效評價結果,不再重復組織評價。
(二)未按時報送年度績效評價材料的市新型研發機構,視為放棄年度績效評價,不能享受市新型研發機構獎補政策。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太原市科技局資管科:
聯 系 人:王靜
聯系電話:0351-2020989
太原技術轉移促進中心:
聯 系 人:李長有
聯系電話:0351-5621038
太原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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