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經濟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亞洲開發銀行貸款2025-2026年規劃備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外資〔2024〕814號)、《關于做好世界銀行貸款2025-2026年規劃備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外資〔2024〕827號),現就我省組織開展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貸款新一輪規劃備選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貸款規模和重點支持領域
(一)亞洲開發銀行貸款
本期規劃新增備選項目的單筆擬安排貸款金額不低于1.5億美元,重點支持以下領域:
1.環境可持續發展。重點支持水土資源綜合保護利用,加強生物多樣性及森林、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保護,完善重點流域水資源管理,做好各類污染防治(包括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處置利用、水污染防治),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
2.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重點支持低碳能源轉型,推動綠色氫能、綠色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探索推廣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運用,開展低碳、氣候適應型、循環和包容性城市改造,促進綠色低碳交通發展,加強洪澇災害等風險管理。
3.老齡化與公共衛生安全。重點支持健康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提高農村養老服務保障水平,加強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完善城鄉疾控預防中心信息化能力建設,改善農村地區衛生服務條件等。
(二)世界銀行貸款
本期規劃新增備選項目的單筆擬安排貸款金額不低于2億美元,重點支持以下領域:
1.環境可持續發展。推進城市交通轉型,重點支持綠色出行、增強城市氣候韌性和交通設施適老化改造等;海運與內河航運脫碳,重點支持在遠洋、沿海和內河航運中,推廣綠色船舶應用、綠色燃料(或充換電)供應和港口升級等;省級能源轉型,重點支持構建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并在工業、建筑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示范低碳技術。
2.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氣候智慧型沿海生態系統和可持續水產養殖,重點支持沿海生態系統修復和保護、可持續水產養殖和沿海循環經濟、藍色碳匯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清潔空氣與氣候行動協同,重點支持在國內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開展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減排;氣候智慧與循環經濟型城鎮污水服務示范,重點支持對現有生活污水系統進行技術更新改造和管理提升,推動減污降碳資源化協同治理。
3.老齡化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適應老齡化的智慧公共衛生醫療體系建設,重點支持應對老齡化衛生體系建設,發展醫防融合模式,為老齡化人口提供優質高效的疾病預防和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對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及早有效監測和干預。
二、申報程序
(一)開展項目篩選。請有關部門和地方結合上述國外貸款重點支持方向、貸款條件(詳見附件1)、行業和地區發展規劃以及實際需求,認真篩選本行業領域或本地區擬利用國外貸款的項目,省屬國有企業的項目征集由省國資委負責組織。各設區市、省國資委推薦申報項目一般不超過2個,其他省級部門推薦申報項目一般不超過1個,鼓勵申報項目向山區海島縣傾斜。
(二)提交項目申請。項目申報單位將基本情況(參照附件2)通過同級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逐級聯合向省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提出列入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申請;地方政府逐級出具還款承諾函(貸款申請書主要內容和還款承諾函格式見附件3和附件4)。
(三)組織聯合評審。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按照國外貸款項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評審并出具財政評審報告和項目財務債務風險評估報告。評審重點包括項目投入領域、貸款方式、績效目標、融資安排、配套資金安排、償債機制、債務風險和執行機構能力等。
(四)編制申報文件。對通過評審的項目,申報單位需編制項目申報文件,重點突出項目示范性和創新性,并達到項目建議書深度,確定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擬建地點、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估算、資金籌措方案,并對項目經濟和社會效益進行初步分析。
三、有關要求
(一)項目要求。項目應有明確實施主體,落實貸款償還擔保責任和配套資金來源,嚴格執行債務風險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加強項目財務風險評估,項目收益應覆蓋項目配套資金和償債支出,項目實施主體承擔還款責任,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為項目承擔擔保責任,項目實施主體須向所在地財政部門提供擔保或反擔保措施。項目申請和實施單位應對借用貸款具有較高積極性和主動性,可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對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列入地方或行業重點發展規劃以及示范性和創新性突出的項目,將予以優先考慮。
(二)管理要求。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應認真學習《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8號令)、《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暫行辦法》(財國合〔2023〕22號)等文件,推進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配套資金落實、還款等活動。國外貸款項目按照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管理。
(三)時間要求。請省級各單位、各地抓緊進行項目組織和準備,于11月15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報送備選項目申報材料。聯系人:
省發展改革委對外開放處 金 鑫,0571-87052712;
省財政廳金融處 應起翔,0571-87058485。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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