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現面向全市公開征集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承擔單位。
一、第三方服務事項
開展豐臺區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主要內容:
1、協助梳理豐臺區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各類創新資源,協助編制豐臺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方案和工作機制,按要求進行資料收集和文稿起草;
2、協助定期跟進豐臺區國際創新中心建設市級統籌的重點項目進度;對于重點項目落地、取得階段性成果、亮點工作等,按要求組織項目年度評估;
3、協助定期跟進豐臺區科技成果轉化重點任務進展,匯總項目應用示范案例,開展豐臺區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分析;
4、協助跟進豐臺區應用場景項目進展及其他輔助工作;
5、按要求支持其他豐臺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工作事項。
(項目經費不超過2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科技服務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有過類似研究或制定工作經驗,承擔過北京市或其他政府部門相關政策研究工作。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一定的學術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負責推薦本單位的業務骨干作為負責人,一名負責人不能同時承擔兩個或以上的課題。
(三)項目承擔團隊必須具備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項目負責人必須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五)項目申報單位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范,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三年內無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違法犯罪記錄。
三、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應于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17點前將單位簡介、項目方案(工作方案、報價明細等)、項目負責人和成員情況(專業職稱、研究專長、學歷信息等)、承擔過的相關項目情況及證明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后,發送掃描件至郵箱kxjzhk@mail.bjft.gov.cn。
四、其他事項
(一)項目費用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二)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承擔單位不得將我局委托的項目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擔單位不得將我局委托的項目工作內容透露給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有違規情況并經查實的,我局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承擔單位違約責任。
(五)本次征集由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科具體負責。
聯系人:謝老師
聯系電話:010-8365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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