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職鑒發〔2020〕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總公司、企業集團人力資源部,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首都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化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制度,完善我市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形成適應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能人才發展需要的評價制度,激勵引導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要求,在總結我市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基礎上,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擴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83號)精神,決定在我市全面推進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企業應具備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企業信用;
(二)圍繞首都功能定位,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具有中長期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待遇等方面,有較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經費保障;
(三)擬開展認定的職業(工種)與企業業務直接相關,從業人員較多、技能含量較高,在同行業內具備一定影響力;
(四)具有專門負責技能人才認定工作機構和專家隊伍,具備與認定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工作人員、考評人員、質量內控人員和相應的場地設施設備。
二、認定對象、內容及方式
(一)認定對象
企業可面向本企業在職職工、勞務派遣人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也可為校企合作的技工院校學生、企業新型學徒制學員提供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服務。
(二)認定內容
1.職業能力。重點考核技能人員本職業(工種)相關必備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實際工作能力。
2.工作業績。重點考核技能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業績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產品質量的情況。技師、高級技師等級還應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項目、現場解決技術問題、技術改造和創新等方面情況,以及傳授技藝、培養指導徒弟等方面的成績。
3.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重點考核技能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崇尚誠信、正直進取、敬業專注、精益求精、創新務實、團結協作等情況。
(三)認定方式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和人員情況,可采取考核鑒定、過程化考核、業績評價和直接認定等方式進行認定;也可自主制定認定方式,但須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1.考核鑒定。采用理論知識考試、實際操作考核和論文答辯等方式組織認定,考核內容根據職業標準與企業生產實際需要確定,注重考核內容與企業實際有機結合。
2.過程化考核。依托工作現場、結合工作過程開展考評,通過制作產品、技術攻關、完成任務等過程中體現出來的職業素養、操作水平、解決問題能力等認定技能水平。
3.業績評價。突出生產過程和工作業績表現,注重考核崗位工作績效,強化生產成果和創新成果轉化,突出實際貢獻,向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能力傾斜。
4.直接認定。在對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做出突出貢獻,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人員,可直接認定相應等級。
鼓勵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實際,開展線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三、認定職業范圍
認定的職業(工種)應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中的技能類職業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職業中確定。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工種),企業可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要求,開發企業評價規范,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后執行。準入類職業不納入認定范圍。
職業技能等級按照相關職業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設置,一般分為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
四、工作分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公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企業;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負責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確認、技術服務和質量督導,對申請企業出具確認回執,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系統,提供證書信息查詢服務。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轄區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管理,做好轄區內企業技能等級認定日常監督檢查;區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負責轄區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日常質量督導。
企業負責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自愿接受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管理。
五、申報時間
企業可于每年5月底、10月底前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六、工作流程
按照自愿申報、擇優遴選原則,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經專家評估后確認企業名單。
(一)企業申報。市屬企業作為申報主體,負責統籌其在京子公司、分公司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歸口向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提交申報材料。區屬企業、外資企業、非公企業按照屬地原則,歸口向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材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提交初步意見后,報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申報材料包括:
1.《北京市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申請表》(附件1);
2.《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方案》(附件2);
3.企業培訓與認定工作的相關政策,明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與薪酬待遇掛鉤的相關政策;
4.擬開展企業技能等級認定職業(工種)的評價標準或企業評價規范;
5.場地、設施設備、視頻監控設備等相關材料。
(二)專家評估。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經費保障措施、認定工作機構及質量保障體系、認定場地、設備設施及信息化建設等。
(三)公布企業。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將評估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布企業名單,實行動態調整,有效期為三年。
(四)計劃報備。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向企業出具確認回執。企業每年年初向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報送上一年工作總結及當年認定計劃,具體認定工作按照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關于印發<北京市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質量督導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職技鑒發〔2019〕8號)、《關于北京市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京職技鑒發〔2019〕9號)要求執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強服務意識,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與“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結合起來,加強工作指導。
(二)經確認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原則承擔主體責任,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合理確定申報職業(工種)及等級,將認定工作與職工培訓有機結合,有效提升職工的綜合素質和技能水平。
(三)企業不得超范圍開展認定工作,認定職業(工種)及等級應在確認范圍內;認定工作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開展。
各企業在申報、認定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和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聯系。
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聯系人:趙向輝、田峰;
電話:64891016;電子郵箱:zhuanjiake@163.com。
職業能力建設處聯系人:趙維娜;電話:63167912。
附件1:北京市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申請表.doc
附件2: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方案(模板).doc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