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質量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質量強省的意見》,打造甘肅省優質品牌,推動“甘肅產品”向“甘肅品牌”創新發展,根據“隴字號”品牌建設工作安排,擬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第二批“隴字號”品牌認證工作。目前“隴字號”首批產品已完成認證,甘肅省質量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質量強省辦”)現面向全省各領域公開征集第二批“隴字號”品牌認證產品(或服務)推薦目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隴字號”品牌認證工作是按照國際通行的合格性認證方式,對甘肅省境內注冊主體申請的產品(或服務)是否符合“隴字號”認證標準所實施的認證活動。通過認證的品牌統一命名為“隴字號”,可在國內國際互信互認。行業領域通過其他方式(如政府主導、社會組織開展的評價和認證等)獲得的品牌認定,與“隴字號”無屬性關系,但其也可通過“隴字號”認證,獲得“隴字號”品牌。“隴字號”產品(或服務)品牌目錄征集按照公開公正、嚴格進入、公益免費、動態管理的原則,將在全省范圍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美譽度、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納入“隴字號”品牌預審目錄,為品牌認證工作打好基礎。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良好的省內注冊主體;
2.具有必備的生產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轉化利用和產品研發能力;
3.主動維護消費者權益和隱私,自覺履行高于行業水平的服務承諾;
4.品牌效應較好,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5.秉承綠色發展理念,符合行業環保和節能減排要求,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6.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和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產品(或服務)要求
1.申報主體生產的區域特色明顯、市場認可度高、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質量應處于省內領先,國內一流水平。
2.申報“隴字號”品牌產品(或服務),應符合《“隴字號”品牌認證產品或服務主體篩選指引》(見附件1)、DB62/T4527—2022《“隴字號”品牌認證通則》(見附件2)(電子版可從省市場監管局網站http://scjg.gansu.gov.cn下載)的相關規定。
三、申報與審核
(一)主體申請
各申報主體對照相關條件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填寫《“隴字號”品牌產品認證申請書》(見附件3)或《“隴字號”品牌產品認證申請書》(見附件4),并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二)產品(或服務)推薦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主體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后,形成第二批“隴字號”品牌認證產品(或服務)目錄推薦表(見附5),并將《推薦表》會同《申請書》一并正式行文報“隴字號”品牌認證聯盟秘書處。
(三)目錄審核
聯盟秘書處將收到的材料匯總整理后提交省質量強省辦,省質量強省辦對推薦產品(或服務)目錄進行審核篩選,形成第二批認證產品(或服務)名錄。
四、其他要求
(一)如實填報。各申報主體須如實填寫申報書,對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二)嚴格把關。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的動員、材料審查、復核、上報指導工作,確保申報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三)品牌培育。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以“隴字號”品牌認證為契機,積極做好當地的產品(或服務)品牌培育工作,除推薦第二批產品外,要持續做好后續產品(或服務)的培育,確保后續申報質量。
(四)申報時間。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請于2025年4月30日前,將《推薦表》、《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292470426@163.com,紙制版郵寄聯盟秘書處。
聯系人:王?宏?馬明榮
電話:0931-8417181
通信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南昌路1808號質檢大廈426室
附件:
1.“隴字號”品牌認證產品或服務主體篩選指引
2.“隴字號”品牌認證通則
3.第二批“隴字號”品牌產品認證申請書
4.第二批“隴字號”品牌服務認證申請書
5.第二批“隴字號”品牌認證產品(或服務)目錄推薦表
甘肅省質量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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