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6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13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關于組織實施上海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的通知》(滬人社職〔2023〕281號)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就開展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2022年以來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認定且建設期滿2年(自兩部委發文備案之日算起)的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納入驗收范圍。對主動提出取消項目建設并退回中央補助資金的,不再安排驗收。
二、驗收方式
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具體工作由市就業促進中心組織專家或由其委托第三方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實施。
(一)內部驗收。項目單位在完成全部建設項目內容后,須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建設項目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同時對照驗收評分體系(詳見附件1)組織內部驗收。
(二)驗收申請。項目單位完成內部驗收,經報行業(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由所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并開展初步驗收。初步驗收通過的,向市就業促進中心提出驗收申請。若建設項目立項申報時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所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推薦的,項目單位可直接向市就業促進中心提出驗收申請。
(三)組織驗收。市就業促進中心組織行業、財務、績效、職業培訓類相關專家,以書面預審、專家評審、現場材料審查、實地勘驗等方式,對照驗收評分體系和申報方案,圍繞項目建設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項目建設產出情況等方面進行驗收打分,并出具驗收評審意見。
(四)結果公布。驗收結果報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h.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驗收結果。
三、驗收結果及后續處理
(一)驗收結果
驗收評分采取100分制,根據專家評分,達到80分及以上的為驗收通過;80分以下的須限期整改,要求在1年內完成整改,并向市就業促進中心提出復驗申請。
對項目建設單位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按驗收不通過認定:(1)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情況的;(2)項目驗收過程中,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或佐證材料、數據、票據、記錄等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3)相關資金使用不符合有關要求的。
(二)后續處理
1.驗收通過(含經復驗后滿足驗收條件)的,可延續項目稱號,并按規定投入運行,后續需配合接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的考核評估。中央補助資金有結余的,建設單位需按規定退回結余資金。
2.驗收不通過(含經復驗后仍不能滿足驗收條件)的,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備后取消建設項目,項目單位須按規定退回相關資金。2年內不再支持其申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四、工作要求
(一)項目單位須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在項目建成后及時做好項目總結、資料歸檔、專項審計、內部驗收等工作,積極配合落實各項驗收評審工作要求。
(二)項目單位須按要求提供驗收材料(詳見附件2),驗收材料需同時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電子版要求提供WORD版和PDF蓋章掃描版各一份,發送到以下郵箱:jfu@rsj.shanghai.gov.cn;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后送至天山路1800號1號樓804室,聯系人:嚴依然,18916878766。
(三)驗收申請受理時間全年開放,驗收評審工作將按照培訓基地驗收申請情況分別安排。
附件:
1.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驗收評分體系
2.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驗收材料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下載附件
1.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驗收評分體系.doc
2.本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驗收材料.doc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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