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有關企業:
為持續做好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管理工作,依據《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青科發高新〔2020〕85號)相關規定,現就開展2025年度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報時須在青海省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財務制度健全,財務核算規范,其主營收入占企業銷售(服務)收入的50%以上;
(三)企業從事研發和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上年度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業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五)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儲備。
二、申報對象及時間
(一)申報對象
1.在本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2.2025年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資格到期的企業,需按本通知要求進行重新認定。
(二)申報時間
1.電子檔申報材料通過指定郵箱報送,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31日;
2.紙質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29日。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按要求填寫《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材料(封面)》(附件1)、《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表》(附件2)、《2024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附件3),并附相關佐證材料。
2.將全套申報材料整合為單個PDF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經受理人員初審通過后,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至受理機構。
(二)材料要求
1.企業申報材料必須嚴格遵循《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要求完成申報。如需查閱《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請登錄青海省科學技術廳網站“政策法規”欄目下載(http://kjt.qinghai.gov.cn)。
2.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左側膠裝成冊并標注認定年份、企業名稱,右側加蓋騎縫章。同時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電子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四、工作要求
(一)根據《關于優化青海省科技企業統計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23年1月1日起,對所有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再評審認定青海省科技型企業,直接列入青海省科技型企業統計范疇,其有效期與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一致。
(二)各申報企業認真對照《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行自評,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須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準備申報材料,全面、準確核實有關信息,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對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欺詐手段騙取企業認定資格的,一經查實,兩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相關認定申請,并依法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認定管理:省科學技術廳高新技術處
多杰措 付蓉 0971-8244566
材料受理:彭文博 0971-6141115
王 莉 0971-6300529
郵箱:qh7179968@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金橋路36號科技創新中心16樓東側受理部
附件:1.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材料(封面).doc
2.青海省科技型企業認定申報表.doc
3.2024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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