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長白山管委會教育科技局,長春新區、梅河口市、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局,各高校、院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吉林省“產業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產業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吉科發人才〔2025〕27號),現就2025年“產業教授”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產業教授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愛國奉獻,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心關注教育事業、人才培養和科技成果轉化;
2.在相關企業工作5年以上,具備技術創新能力或企業管理能力;
3.選派后可在“產業教授”崗位工作兩年,每年為選派的高校院所開展講座(課程)、指導學生實習累計不少于30學時。
(二)“產業教授”申報人所在企業
1.“產業教授”所在企業需成立3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重視研發投入,具有提供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平臺配套經費投入能力,能為“產業教授”派駐的高校院所學生提供實習崗位、就業機會;
2.優先支持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及設有企業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科學家工作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臺的優秀企業推薦“產業教授”;
3.鼓勵與支持科技人員到高校院所兼任“產業教授”。
(三)“產業教授”合作高校院所
1.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能為派駐的“產業教授”提供教學安排,推薦學生到“產業教授”所在企業實習、就業;
3.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課程設置、教學改革等方面能充分參考產業發展需求和企業的相關意見建議。
注:具體申報條件及待遇詳見《吉林省“產業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產業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吉科發人才〔2025〕27號)。
二、申報評選程序
(一)符合選派條件的“產業教授”申報人已與所在企業和擬合作高校院所簽訂三方協議的(協議生效日期需在2025年6月30日以后),由三方共同填報《吉林省“產業教授”申報書》(附件1),與三方簽訂的合作協議一并報企業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門審核推薦。
(二)企業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門審核后,在《吉林省“產業教授”申報書》上蓋章,匯總后出具推薦函,于6月30日前一并報送省科技廳。
(三)省科技廳組織專家依據“產業教授”相關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公示,擇優確定2025年“產業教授”人選,并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備案。
(四)省教育廳組織高校、省科技廳組織科研院所提出“產業教授”專業領域需求,并填寫《吉林省“產業教授”需求表》(附件2),報省科技廳匯總后,由省科技廳、省工信廳向相關企業征集人才與高校院所對接,確定合作意向。
三、材料報送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科技人才處耿坤
長春市南關區民康路522號234室0431-89634756
附件:1.吉林省“產業教授”申報書
2.吉林省“產業教授”需求申報表
3.吉林省“產業教授”合作協議(樣本)
4.吉林省“產業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產業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
吉林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5月29日
初審:葛晶
復審:高俊興
終審:劉寶芳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