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
組織開展2025年基礎級和先進級智能工廠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等六部門《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和《海南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分層分級推進智能工廠建設,現就做好2025年海南省基礎級和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應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企業和產品均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創新型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的工業企業可參照執行。
(二)企業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提供稅務機關開具的無欠稅證明。企業近三年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等事故。
(三)工廠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工業操作系統、系統解決方案等安全可控,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風險可控。
(四)企業應建立智能工廠統籌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組織機制,擁有一批智能制造專業人才。
(五)基礎級工廠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水平達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一級及以上,先進級智能工廠應達到二級及以上。
(六)基礎級、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主體應分別滿足《海南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附件1)中關于建設內容、建設成效等方面要求。
二、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制造業企業在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指導企業按照各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開展自建自評,并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編寫《基礎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書》(附件3)和《先進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書》(附件4)進行申報。
(二)項目推薦。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出具初審意見,并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礎級和先進級智能工廠認定。
(三)組織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進行專家評審、現場核查。
(四)公示發布。對通過認定的企業名單,將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公示后進行發布。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任務部署和《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要求,原則上須先獲評先進級智能工廠才予以推薦申報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
(二)已入選2024年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的企業和完成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驗收的企業,直接被認定為先進級智能工廠,無需申報。
(三)請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派專人提供“姓名+單位+職務+手機號(必填)+郵箱”發送到聯系人海政通,統一開通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www.c3mep.cn)的區域管理員賬戶。
(四)請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本轄區內企業應報盡報,認真篩選和審核,按優先順序填報推薦匯總表(附件4、附件5),正式行文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請于2025年6月15日前將本地區基礎級和先進級智能工廠的初審意見、推薦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附帶刻錄光盤的視頻資料一式一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各一份發送到郵箱,按照企業名稱命名。
附件:1.海南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
2.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
3.基礎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書
4.先進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書
5.基礎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6.先進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聯系人:周溪,0898-65383200;郵箱:hainangxtzbc@163.com)
附件1海南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
附件3基礎級申報書
附件4先進級申報書
附件5基礎級智能工廠推薦匯總表
附件6先進級智能工廠推薦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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