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財政、稅務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按照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我市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申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開封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2022年認定通過的高企,至2025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要求辦理。企業如發生更名與重大變化的,必須先完成變更流程,再提出認定申請。高企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變更手續。
二、申報條件
企業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中有關規定。
三、申報時間
全年共組織兩批集中審核推薦省廳,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市科技部門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14日;
第二批市科技部門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22日。
四、工作程序
(一)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注冊登記。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點擊“企業申報”,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子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
(三)系統提交。企業依照網站指引登錄申報系統后,按要求逐一上傳相關申報材料(評審以申報系統填報材料為準)。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傳、錯傳等,確認無誤后,及時提交到各地高企認定管理賬號下。企業通過申報系統自動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如實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和電子版(模板見附件2)遞交至所屬區科技管理部門。
(四)審核推薦。各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受理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并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附件1)對企業申報材料完備性進行形式審核,主要包括:企業是否真實存在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支撐材料是否與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報通知要求,知識產權是否真實有效,支撐主要產品(服務)的軟件著作權是否切實發揮支撐作用等。審核結果形成高企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3)和高企推薦情況匯總表(附件4)。高企推薦情況匯總表要匯總所有申報企業,審核后不予推薦的企業要在“不推薦原因”欄內予以客觀描述不推薦的具體原因。推薦結果應及時反饋企業。
(五)匯總上報。
區科技管理部門匯總整理所有推薦企業電子版材料拷貝至U盤,將內含企業申報材料的U盤、推薦文件(兩份)、高企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高企推薦情況匯總表(兩份)、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正本)一式一份一起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業科,其中“高企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和高企推薦情況匯總表”提前發至指定郵箱。
各縣的推薦文件、高企申報匯總表須同時抄送至市科技局。
(六)綜合審查。
根據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綜合審查通知,組織開展綜合審查。各縣(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加強配合與溝通,依據各自職能開展審查,進行現場核查,填寫現場核查情況表(附件5),對于審查不通過的企業附詳細審查報告。
五、中介機構
申報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機構。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機構,均可參與河南省高企認定工作,依法出具相關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介機構須向企業提供其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s://www.cicpa.org.cn/)查詢的中介機構滿足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承擔認定當年的注冊會計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等條件的網站截圖)和承諾書(附件1附7)。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https://www.cicpa.org.cn/)查詢,稅務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可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s://www.chinatax.gov.cn)及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網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查詢。
六、有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二)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管理。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據實出具審計(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給予客觀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發現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存在嚴重失誤、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取消其參與高企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工作資格,在國家“高企認定管理工作網”和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門戶網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將發現的涉嫌違法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置。
(三)進一步強化審核推薦。各縣(區)要嚴把審核推薦關,材料存在缺項、漏項,與原件不一致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說明的,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以《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之外的理由阻止企業申報,否定企業推薦資格。
(四)進一步強化綜合審查。各縣(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聯動協同,嚴格開展綜合審查,做到審核口徑、標準統一,持續提升高企申報質量。要全面開展現場核查,對評審通過企業做到現場核查全覆蓋。各縣(區)、各部門要按時反饋綜合審查結果,不得影響高企認定進程。
(五)進一步強化宣傳服務。各縣(區)要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多種手段進行高企政策宣講,面向科技企業持續推送、解讀最新惠企信息和政策。要加強跟蹤服務工作,利用科技服務綜合體及時處理企業需求。
七、其他事項
(一)告知承諾制。按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要求,對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2項高企認定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附件6、7)。申報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科技局科技企業科0371-25978383
市財政局稅費管理科0371-23876100
市稅務局所得稅科0371-23877017
工作郵箱:kfkjjgxk@126.com
地址:開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東市直機關綜合辦公樓3樓377房間
(三)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省科技創新促進中心負責此通知內申報網絡系統問題的解答等。
網絡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371-65721369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2.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電子版模板
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
4.高新技術企業推薦情況匯總表
5.高新技術企業現場核實情況表
6.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辦理指南
開封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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