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為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引導我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等有關要求,省工信廳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新申請企業須滿足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見附件5),原則上應為有效期內的市(州)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企業為2022年經省工信廳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對獲得2024年度“創客中國”吉林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企業組三等獎及以上的企業,直接認定為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經是省級專精特新的企業不用申報,認定時間為原認定時間),申報流程和內容與新申請企業一致,按照屬地原則進行推薦;經工信部認定的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免復核,需進行網絡申報,各市(州)將其列入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
二、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自愿登錄吉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www.jlzjtx.com或https://jlzjtx.com/srdi/page/index)進行線上申報和復核,申報前需完成數字化水平自測。企業應完整填寫吉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息、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企業要按照屬地工信局要求報送與線上填報一致的紙質申報材料。企業須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審計報告(如年度審計報告未體現與認定標準相關的指標數據,可額外提供專項審計報告),涉及2023年、2024年指標數據的審計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賦碼備案。企業應對申請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確保真實有效,如發現存在數據和材料造假情況的企業,省工信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取消企業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報。
(二)市(州)審核。各市(州)工信局負責初審和復核工作,并完成線上審核提交。對屬地新申請企業填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通過后將推薦企業名單報省工信廳;嚴格按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對2022年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組織開展復核工作,將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報省工信廳備案。
(三)省廳審核認定。省工信廳組織專家對各市(州)工信局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申報時間
(一)新申請和復核企業網上申報時間截至2025年7月21日18點。
(二)各市(州)工信局于2025年7月29日前將推薦匯總表(附件2)、復核通過企業匯總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報送新申請企業的紙質版申請書(附件1,一式一份,含附件8,“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可編輯電子版和PDF版材料同步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企業紙質佐證材料由各市(州)存檔備查,無需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強對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新申請和復核工作,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指導企業開展申報,對本地區企業咨詢問題答疑。要堅持質量為先,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復核、實地抽查等工作。
(二)省工信廳在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機構組織開展申報輔導服務,相關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2022年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五、聯系方式
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0431-87079613、81151152
網絡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431-81888662、81888768
電子郵箱:gxtmyjjc@163.com
地 址:長春市建設街199號7樓702室
附件:1.2025年吉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書
2.2025年吉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3.復核通過的2022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匯總表
4.各地申報咨詢電話
5.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6.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材料
7.獲得2024年度“創客中國”吉林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企業組三等獎及以上的企業名單
8.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9.2022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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